承德丰宁满族自治县位于河北省北部,南邻北京,北靠内蒙,地处燕山北麓和内蒙古高原南缘,是滦河、潮河的发源地,是京津地区生态屏障和重要水源地,境内河流总数159条,河流总长度2224公里,流域面积8765平方公里。自实行《关于全面推行“河长+检察长”工作机制的实施意见》以来,丰宁满族自治县人民检察院积极履行检察职能,做实做细相关工作,持续推进“燕赵山海·公益检察”护航美丽河北建设专项监督活动,不断提升河湖保护治理能力和水平,促进河湖系统保护和水生态环境整体持续改善。
建立健全制度机制。按照河北省人民检察院、省河湖长制办公室联合印发的《关于全面推行河长检察长工作机制的意见》,县人民检察院、县河长制办公室开展座谈交流,聚焦河流分布及治理保护现状,就加强协作达成共识;2021年10月联合印发《关于全面推行“河长+检察长”工作机制的实施意见》,制定了联席会议机制、信息共享机制、工作联络机制、工作协作机制、工作通报机制、线索移送机制、普法宣传机制等工作机制,有效促进协同联动、监督配合、高效运行河湖环境管理保护工作格局。
开展联合督查行动。丰宁检察院与河长制办公室开展了“水生态环境保护”督查行动4次,开展普法宣传2次,建立起良好的互信与协作;在联合督查中,针对县域河网密度大、问题隐蔽等特点,坚持走群众路线,积极与属地乡镇政府、村委沟通对接,充分发挥群众力量,推动滦河、潮河流域水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全面开展,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组织开展联合巡河活动,通过“河长+检察长+综合管理网格员”实地查看河湖现场、开展座谈交流、听取工作落实情况介绍等方式,多措并举、合力攻坚整治河湖存在的各类水生态环境问题。
突出河湖问题整改。丰宁检察院总结梳理经验做法,推进落实信息共享机制、工作协作机制、线索移送等机制,共组织召开河湖问题磋商整改联席会议6次,移送影响水生态环境问题56件,发出检察建议书27份,确保河湖违法问题清查无遗漏,督促违法行为全面整改。
下一步,丰宁检察院将持续发挥公益检察制度优势,把“河长+检察长”协作机制落到实处,以法治思维、法治方式助力河湖管理保护,用实际行动为丰宁可持续发展示范区建设作出更大贡献。(文 张瞬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