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河北省沧州市盐山县委巡察机构创新建立巡察通报制度。巡察组针对巡察中发现的重要问题或需要及时向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汇报的问题,向相关被巡察单位制发巡察通报,提高问题关注度,推动被巡察单位及时整改到位。
据悉,第七轮巡察初期,盐山县委第一巡察组在巡察盐山县某单位时,发现部分岗位存在空岗问题,第一时间向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和被巡察单位制发巡察通报,县委、县政府主要领导予以批示,责成县纪委派驻纪检组进行处置,并要求被巡察单位强化日常管理,建立行之有效的惩戒机制,彻底扭转旷工、空岗等不良行为。
截至目前,巡察组已对3个单位的主要负责同志和6个单位的分管领导进行了约谈,对未请假工作人员全县通报批评,其分管领导被批评教育。巡察通报切实起到了警示教育作用,促进了被巡察单位的立行立改。(文 程一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