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平泉:“终本”不是终点 “清仓”实现权益
来源:中央广电总台国际在线  |  2025-04-08 15:00:43

  今年以来,河北省平泉市人民法院执行局围绕“公正与效率”持续开展“终本清仓”活动,积极推进终本案件有序退出。截至目前,该市已终结历年来实际执结案件730件。

  申请人林某等七人与被执行人杨某劳务合同纠纷案件,2019年经平泉市人民法院判决,被执行人杨某应给付林某等人劳务费共计7万余元。判决生效后,杨某未履行生效判决确定的给付义务。林某等人于2019年5月份向该院申请执行,立案后,执行法官多次电话联系被执行人杨某,其拒不履行义务。通过走访调查,执行法官了解到,杨某常年在外地打工,连续多年没有回村,家中无人居住。经过网络查控、线下查询,确认杨某无财产可供执行,该系列案件终结本次执行程序。

  直到近日,根据申请人提供线索,杨某在唐山市路北区某工地打工,该院执行干警连夜到其临时居住地点蹲守,终于将杨某拘传到法院。杨某解释因承包的工程款未结清,资金链断裂,导致拖欠林某等人劳务费不能支付。面对执行法官的释法明理及林某等人的强烈诉求,杨某最终联系亲友借款将7万余元全部履行完毕,并向执行法官和申请人道歉。

  平泉市人民法院执行局执行法官介绍,“终本”并不是执行案件的终点,是对那些经过调查被执行人确无财产可供执行的案件,暂时终结本次执行程序,并非免除履行义务。“终本”的同时还会对被执行人采取限制高消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等措施。对于有履行能力却恶意逃避履行、转移、隐匿财产的被执行人,还会以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被追究刑事责任。终本案件一旦有发现财产线索,即可恢复执行程序继续执行。(文 徐文龙)

编辑:李雨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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