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张突如其来的限制消费令,让在工地辛苦谋生的刘某瞬间寸步难行。他从未想过,自己的身份信息会在不知情的情况下被登记为一家公司的股东,并因此背上了本不属于他的债务。近日,经涿州市检察院依法监督,这起身份被冒用引发的错误执行案件得以纠正。
2022年,刘某在使用银行卡时受阻,才发现自己被法院列为了失信被执行人。经查询得知,某公司因与第三方存在合同纠纷,被法院判决承担还款责任。由于该公司名下无可供执行的财产,申请人提起执行异议之诉,法院依据工商登记信息,判决追加公司股东的刘某为被执行人,并对其采取了冻结银行账户等措施。
在此期间,刘某的生活受到了严重影响。不仅无法正常购买车票、入住酒店,连辛苦攒下的打工钱也被冻结在银行账户中。工地上的工友们得知后,也开始用异样的眼光看他,有人甚至私下议论他是个“老赖”。
“我连公司大门朝哪开都不知道!”由于缺乏法律知识,不知道如何收集和提供有效证据,导致问题始终得不到解决。刘某辗转多个部门反映无果后,最终抱着试试看的心态走进涿州市检察院12309检察服务中心。接待检察官认真听取了他的陈述后,敏锐地意识到这可能是一起典型的身份被冒用案件,于2024年6月,启动监督程序。调查发现,公司注册材料中刘某的签名笔迹与本人差异明显,且刘某多年来一直在建筑工地务工,收入不高,完全不具备担任公司股东的经济能力,确有被冒用身份的重大嫌疑。
“法院未对股东身份进行实质审查,直接追加其为被执行人,损害了当事人合法权益。”查清事实后,涿州市检察院引导刘某通过笔迹鉴定向登记机关申请撤销登记,于2024年6月依法向法院提出再审检察建议。法院收到建议后高度重视,于2025年1月启动再审程序,于2025年9月作出判决变更原判决,不再追加刘某为被执行人。
“要不是检察院帮忙,我这‘老赖’的帽子就摘不掉了!这段时间我吃不好睡不好,现在终于可以安心工作了。”刘某激动地说。目前,相关限制措施已解除,刘某的生活逐渐恢复了正常。
涿州市人民检察院与涿州市人民法院开展座谈 摄影 韩芹芹
该案承办检察官表示,近年来,身份被冒用登记为公司股东的现象时有发生。检察机关将充分发挥法律监督职能,通过提出检察建议等方式,切实保护被冒用身份信息公民的合法权益,维护司法公正和市场经济秩序。(文 王菲 杨少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