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从省公安厅了解到,2020年,河北省公安机关全面推进市县两级执法办案管理中心建设,制定印发《关于全面推行市县公安机关执法办案管理中心建设的实施意见》,明确12个方面的建设标准。目前,全省已经建成144个执法办案管理中心。
据了解,执法办案管理中心是集执法办案、案件管理、涉案财物管理、合成作战和办案联动于一体的办案场所,能够实现一站式办案、合成化作战、智能化管理、全流程监督。这意味着从群众报案、民警接处警、案件办理审核到嫌疑人看管看押、涉案财物管理、案卷保管等,都会实时记录、系统管理、全程监督。
近两年,河北省公安机关坚持不懈推进执法规范化建设,制定《全省法治公安建设三年行动计划(2019-2021)》,印发《关于进一步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的实施意见》,持续深化执法公开。两年来,通过“阳光警务”执法办案查询系统,向案件当事人公开126万余件行政、刑事案件办理进度,向社会公开行政处罚裁决文书23万余份、行政复议决定文书882份。
围绕公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体系建设,省公安厅不断促进公安地方立法,修改完善《河北省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管理条例(草案)》,将《河北省非机动车管理条例》申报为2021年省政府、省人大一类立法项目。围绕健全完善执法指引,省市县三级公安机关出台《民警执法执勤实务指要》《燃放烟花爆竹类案件执法指引》等680余部执法制度规范,为民警提供了办案指引和操作标准。
面对疫情防控的复杂执法形势,组建法律服务保障专班,建立涉疫案件“提级审核”制度,联合省法院、省检察院制定发布《关于依法从严查处妨害疫情防控违法犯罪行为的通告》,出台《公安机关疫情防控和执法执勤十项提示》等制度规范。截至目前,全省公安机关共办理涉疫案件3152起。(河北日报讯 记者尹翠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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