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11日,河北省政府新闻办召开健康中国·河北行动新闻发布会。图为发布会现场。 河北日报记者张淑会摄
2020年,全省居民健康素养提高到26.68%,较2019年度提高7.5个百分点;孕产妇死亡率、婴儿死亡率和5岁以下儿童死亡率分别降低到10.72/10万、4.03‰、5.41‰……从河北省政府新闻办今天召开的健康中国·河北行动新闻发布会上获悉,河北通过建立系统完备的政策体系和强有力的推进机制,全面推动健康中国·河北行动落地见效。
2019年底至2020年初,省政府、省政府办公厅以及健康河北领导小组分别印发《贯彻〈国务院关于实施健康中国行动的意见〉实施方案》《贯彻〈健康中国行动组织实施和考核方案〉若干措施》《健康中国·河北行动(2020—2030年)》等文件,明晰了河北行动的时间表、路线图和任务单,形成了有部署、有监测、有考核的顶层设计。据介绍,健康中国·河北行动紧扣全省居民健康需求,共实施了15个专项行动,全方位干预健康影响因素,全周期防控重大疾病、维护人民群众健康。
■突出预防为主,有效开展健康干预
广泛开展健康知识普及,推广新冠肺炎防控中形成戴口罩、勤洗手、“一米线”等良好卫生习惯,杜绝食用野生动物,推广“公筷公勺”,消除随地吐痰、乱扔垃圾等陋习,“自已是健康第一责任人理念”深入人心,2020年全省居民健康素养提高到26.68%,较2019年度提高7.5个百分点,高于国家平均水平3.53个百分点。印发《减油、减盐、减糖行动倡议书》,组织全民营养周、“5·20”全国学生营养日等主题宣传活动,引导群众养成科学健康饮食习惯,减少油盐糖摄入逐步形成群众共识。积极推进全民健身与全民健康融合国家试点,举办体医融合运动处方培训班,在全省范围内创新建成健身与健康融合中心100家。大力推进控烟履约,推进无烟环境建设,省直无烟党政机关建设实现全覆盖,全面无烟法规覆盖人口比例达到20.3%,我省成为全面控烟立法城市数量最多的省份。开展心理健康咨询、教育、治疗和危机干预,疫情期间向公众提供全时段心理支持和疏导,积极助力复工、复产、复学。认真落实省委省政府“三重四创五优化”工作部署,强力推动全域卫生城市创建,石家庄、张家口、秦皇岛、新乐、任丘等5个市跨入国家卫生城市行列,改写了我省设区市没有国家卫生城市的历史;正定、高邑、大厂、海兴、任县、清河、威县、临漳、邱县等9个县被命名为国家卫生县城。
■突出重点人群,着力维护全生命周期健康
积极倡导母乳喂养,大力实施“两癌”筛查、儿童营养改善等项目,2020年孕产妇死亡率、婴儿死亡率和5岁以下儿童死亡率分别降低到10.72/10万、4.03‰、5.41‰,均明显优于全国平均水平。落实《中小学健康教育指导纲要》,将健康教育融入学校教学各环节,全省中小学体育课、健康课开课率均达100%。印发《河北省综合防控儿童青少年近视实施方案》,持续加强儿童青少年近视防控。大力推动中小学落实学生减负措施,大力倡导小学生、初中生、高中生每天睡眠时间分别达到10小时、9小时、8小时。开展职业病危害普查、尘肺病防治攻坚行动、尘毒危害专项治理,接尘工龄不足5年劳动者新发尘肺占比下降。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健全健康教育、预防保健、疾病诊治、康复护理、长期照护、安宁疗护在内的综合连续、覆盖城乡的老年健康服务体系,全省医养结合机构增加到376家,基本实现养老机构医疗服务全覆盖。
■突出防治结合,有效防控重大疾病
实施心血管病、脑卒中高危人群和早期筛查与综合干预项目,有力推进早防早诊早治。广泛普及心肺复苏等应急救护知识,一年以来累计培训群众46000余人次。在二级以上医疗机构建设卒中中心159家、胸痛中心117家,全面落实35岁以上人群首诊测量血压、40岁及以上人群体检检测肺功能制度。加强预防癌症宣传教育,居民癌症防治核心知识总体知晓率达到79%提前实现了“十四五”中期目标(75%)。为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机构配备肺功能仪配置1150台,建立全省呼吸系统疾病监测网络。全省规范管理糖尿病患者195.02万人,规范管理率达到71.2%。积极推动疾控机构、医院、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建立协同机制,推进慢性病推进早期筛查、早期发现和早诊早治。2020年传染病发病较2019年下降40%,艾滋病继续保持低流行态势,碘缺乏病、大骨节病、克山病病区县全部达到消除标准,饮水型氟中毒病区县全部达到控制标准。地方病全部达到消除和控制标准,国家免疫规划疫苗接种率达到90%以上。
下一步,我省将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结果导向,进一步完善政府、社会和个人共同行动的推进机制,大力推进以治病为中心向以人民健康为中心转变,确保健康中国·河北行动在“十四五”开好局、起好步,为建设经济强省、美丽河北注入强劲健康活力,为健康中国建设作出河北贡献。(河北新闻网讯 河北日报记者张淑会)
1、“国际在线”由中国国际广播电台主办。经中国国际广播电台授权,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独家负责“国际在线”网站的市场经营。
2、凡本网注明“来源:国际在线”的所有信息内容,未经书面授权,任何单位及个人不得转载、摘编、复制或利用其他方式使用。
3、“国际在线”自有版权信息(包括但不限于“国际在线专稿”、“国际在线消息”、“国际在线XX消息”“国际在线报道”“国际在线XX报道”等信息内容,但明确标注为第三方版权的内容除外)均由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统一管理和销售。
已取得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使用授权的被授权人,应严格在授权范围内使用,不得超范围使用,使用时应注明“来源:国际在线”。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任何未与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签订相关协议或未取得授权书的公司、媒体、网站和个人均无权销售、使用“国际在线”网站的自有版权信息产品。否则,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将采取法律手段维护合法权益,因此产生的损失及为此所花费的全部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律师费、诉讼费、差旅费、公证费等)全部由侵权方承担。
4、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国际在线)”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丰富网络文化,此类稿件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5、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他问题需要与本网联系的,请在该事由发生之日起30日内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