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者按:2021年是“八五”普法启动实施第一年。学习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宣传宪法,宣传民法典,宣传与群众生活息息相关的法律法规……在燕赵大地上,从乡村到城市,从企业到社区,法治的种子播撒在了群众的心中。
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氛围在不断浓厚,这少不了我省普法人忙碌的身影。“法律明白人”活跃在乡村,为群众解疑释惑、调解矛盾纠纷;民间艺术团自编自导自演,用群众喜闻乐见的方式开展着公益普法,星光微弱,但相聚便能点亮整个天空;新媒体普法,延伸法治宣传触角,让群众通过“指尖”便能获得法律帮助……这或许只是我省普法园地中的几道风景线,但这些普法人默默耕耘在法治的责任田,推动着法治的进步,让法治之花精彩绽放。在“12·4”国家宪法日即将来临之际,本报推出特别策划,让我们走近这些法治火种的传播者,感受他们对法治的笃信笃行。
群众在晋州市社会矛盾纠纷多元化解中心与普法机器人互动学法。河北法制报记者 张世杰 摄
(资料图片)群众在公园内扫描二维码,关注新媒体普法。尹叶 摄
“不要相信天上掉馅饼!诈骗分子常常利用最新的时事热点设计骗局内容,并用中奖等信息诱惑用户……” 11月17日,“晋州普法”头条号通过发布“防诈骗秘籍”,以新型诈骗案例提醒大家防范电信诈骗,不少网友留言交流。这种以案说法的形式很受欢迎,网友既看了新闻又学了法,普法宣传效果好。
近年来,晋州市司法局积极运用新媒体普法,延伸法治宣传触角,通过“晋州普法”头条号、微信公众号等新媒体平台以及微信群、普法机器人等媒介,为群众送上普法大餐,也解决了不少矛盾纠纷。
头条号粉丝达12万
“我关注‘晋州普法’头条号已经两年多了,不但学到了很多法律方面的知识,还实实在在地派上了用场。”家住晋州县城的陈先生一说起“晋州普法”就滔滔不绝。陈先生告诉记者,他妻子骑着电动车去上班的路上意外受伤,在家休养3个月。后来,经朋友推介他关注“晋州普法”头条号,发现上面有关于视同工伤处理的有关规定。于是,陈先生找到相关部门,帮助妻子申请劳动仲裁,最终获得了相应赔偿。陈先生逢人便说,“晋州普法”很实用,不仅自己每天学习,他还动员亲朋好友关注“晋州普法”。
2016年,晋州市司法局官方账号“晋州普法”入驻今日头条。“晋州普法”围绕社会焦点和民生热点问题,及时发布新颁布的法律法规,适时推送以案说法典型案例,产生了较好的社会影响力。目前拥有粉丝12万人,累计阅读量8188.4万人次,发文量30534条,44次登上全国司法行政系统头条号影响力周排行榜,16次获得全国冠军,在全国司法行政系统名列前茅,成为法治宣传领域中的一个亮眼“IP”招牌。
人人都是普法志愿者
“晋州市司法局人人都是普法志愿者,我们通过网络对新媒体普法信息进行转发,满足群众的普法需求。”11月22日,晋州市司法局党组书记王庆轩向记者展示着他每天在微信群内转发的法律知识。律师、公证员、人民调解员都建有普法微信群,他们在群内用贴近群众的方式解读新规、以案说法。
晋州市某村村民李大叔的儿子在一次交通事故中肇事丧命。处理完交通事故,李大叔又因孙子的监护权归属问题与儿媳闹起矛盾。儿媳要再婚,李大叔把孩子藏了起来,不让带走。一个懂法的朋友把李大叔拉进了“晋州律师微信群”,并向他介绍了群里转发的有关监护权知识的案例。李大叔在微信群里反复咨询驻村律师,最终明白孩子的母亲有监护权,把孩子藏起来不让探视是不合法的。后来,在调解员的调解下,李大叔把孙子交给了儿媳,矛盾得以化解。儿媳再婚后不仅给了李大叔生活费,还经常带着孩子看望李大叔。
助力解难题办实事
6月22日19时许,晋州市疑难纠纷调委会主任李正波正在家中吃晚饭,忽然接到一个陌生电话,对方是某快递公司负责人,有一个职工死亡的案子,希望他能够帮助调解。
原来,6月16日下午,高某在某快递公司装货期间突然倒地死亡,双方就赔偿事宜一直没能达成协议。李正波从法理的角度展开调解,反反复复做工作。某快递公司负责人平时喜欢看“晋州普法”头条号,李正波就结合“晋州普法”上的相关案例进行普法。一次次沟通,一次次协调,最终,双方以60万元赔偿金达成和解。
“我调解过的成功案例,有不少被‘晋州普法’用以案说法的形式编发,用群众身边的事来教育群众,效果不错。”李正波说。
今年11月初,晋州出现新冠肺炎疫情。其间,新媒体普法在疫情防控政策宣传上发挥了有力作用。“晋州普法”的小编们及时编发疫情防控知识和相关法律法规。晋州市司法局副局长牛运良作为工作人员入驻隔离观察点开展疫情防控工作。“请大家自觉遵守疫情防控法律法规,主动配合疫情防控工作。工作人员会全力保障大家生活需要。”他在微信群内对隔离观察人员普及法律知识、宣讲政策。“放心吧,我们会好好配合的。”入住人员心态稳定、积极乐观地度过了隔离观察期。(河北法制报 记者 安世乔、张世杰 通讯员 冯仓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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