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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石家庄:道阻且长 解决电动车困局还需综合施策
2021-12-22 10:03:39来源: 人民网编辑: 王阔责编: 冯薇薇

  原标题:“关注河北电动自行车治理”之三 道阻且长 解决电动车困局还需综合施策

  编者按:近年来,电动车凭借其灵活轻便、价格适中的特点已成为我国大部分城市市民出行和快递、外卖企业重要的交通工具。但电动车超速、闯红灯、逆行、不按规定车道行驶、酒后驾驶等违法行为高发,导致道路通行秩序混乱。

  2021年11月23日,河北省第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电动自行车管理条例》,自2022年5月1日起施行。石家庄市也制定出台了《关于加强电动车管理的决定》《关于市区道路通行管理的通告》。一系列规定的相继出台,能否终结电动车乱象?对电动车的使用者以及生产、销售影响有多大?人民网河北频道进行了调查。

河北石家庄:道阻且长 解决电动车困局还需综合施策

河北省平乡县某电动自行车生产流水线。李国军摄

  “没脚蹬子的电动自行车我们已经不卖了。”在石家庄怀特宝车城的电动车自行车销售专区一家销售电动自行车的门店,销售人员介绍道,“石家庄最近查的紧,这种没脚蹬子的电动车,上了牌也不让在市内骑,谁还买?”

  明年5月1日《河北省电动自行车管理条例》即将实施,石家庄市近期开始严查非标电动车,当地电动车销售市场明显冷清了许多。

  几家欢乐几家愁,非标电动自行车无人问津,嗅觉敏锐的生产厂家却觉得一个庞大的市场正豁然打开。

  河北省作为电动自行车销售和使用大省,目前全省电动自行车保有量大概为2500万辆,年销售量近200万辆,其中近7成为非标电动自行车。《河北省电动自行车管理条例》明确规定,未经过强制性产品认证的电动自行车禁止销售,无疑这给合规电动自行车厂家带来巨大商机。

  新标准带来新商机

  “通过学习让我们充分了解了《河北省电动自行车管理条例》,条例不仅对电动自行车生产标准有了更细致的要求,鼓励企业进行以旧换新、回购等政策,不仅降低了消费者购买成本,还能增加企业生产销售收入,让我们看到了广阔的市场前景。”12月6日,在邢台市平乡县市场监管局培训会议室,刚刚参加完县内电动自行车生产企业培训会的电动自行车企业小象新能源总经理崔善梅高兴地说。

  邢台小象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是平乡县省重点招商引资项目,目前拥有生产车间12000平方米,电动自行车生产线三条,电动三轮车生产线一条;具有电动车检测实验室及技术中心,总体设计生产能力年产能50万辆电动车。依托该县自行车产业集群的配套服务能力,经过几年的发展,现在已成为一家集科技研发、生产、销售、流通为一体的专业生产电动车整车、电机、控制器等关键零部件企业。

  据河北省自行车、电动车协会副会长柴存亮介绍,随着电动自行车新国标实施以来,各省纷纷出台各自省份相关条例,必然使一大批以生产非国标车为主的电动自行车企业面临转型的需要,一些中小企业面临淘汰的危机。

  “通过广泛的市场调研也让我们清楚地看到,电动自行车已成为我国普遍交通工具,社会保有量在3亿辆左右,更换率在60%左右,而每年销售量仅仅3900万辆,还有很大的市场空缺率。” 柴存亮说。

  堵与疏,电动自行车治理配套措施应跟上

  “都知道电动车在家里充电危险,可是不在家里充能在哪里充呢?”经常骑电动车上下班的孟师傅说起禁止电动车上楼充电,觉得很无奈。

  “小区规定,禁止电动车进电梯,但根本没法管,一管就吵架。”石家庄某小区的物业服务人员孔大姐说。

  非标电动车带来的社会危害,除了交通隐患之外,由于电动自行车充电带来的火灾、爆炸事故也时有发生。

  据河北省公安厅公布的数据,2016年至2020年,河北全省共发生电动自行车火灾364起,死亡4人,受伤3人,火灾起数较上一个五年增长35.1%。2021年以来,河北省发生电动车火灾118起,财产损失65.1万元。

  即将实行的《河北省电动自行车管理条例》对电动自行车电池使用及充电问题也进行了规范。其中明确规定,禁止电动自行车进入载人电梯;禁止在建筑物的公共门厅、疏散通道、楼梯间、安全出口和人员密集场所等公共区域停放电动自行车或者为电动自行车充电。禁止违反消防安全规定在居家、宿舍、办公楼内等非集中充电的室内场所为电动自行车充电。

  “希望能多点充电装置。”市民刘先生建议说,“好多充电设备都安在自行车棚里,而且非常少,充电很不方便。”

  《河北省电动自行车管理条例》规定,新建公共场所、公共建筑、居民住宅小区应当同时建设电动自行车停放场所,设置充电设施。既有公共建筑、居民住宅小区应当增建电动自行车停放场所,设置充电设施。国家机关、企业事业单位等应当因地制宜,合理设置电动自行车停放场所和充电设施。

  “我觉得应该严查的是不合格电池生产厂家。”市民郭先生说,“不合格电池不让带回家充电,在车棚里充电爆炸了也不行啊。”

  《河北省电动自行车管理条例》规定,生产、销售和维修更换的电动自行车充电器、蓄电池、电动机等零部件,生产、销售的安全头盔,应当符合相关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的安全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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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管理之道在于疏堵结合。从无序到规范,需要一个过程,在这个过程中,不能只有禁止项,还需要引导项。

  人民至上,生命至上。有关部门之所以拿出前所未有的力度,强力推进电动车综合治理,对违法违规生产、销售、使用电动车的行为进行坚决打击,最终目的是呵护好大家的出行平安。

  希望,河北省电动自行车乱象能够终结,不光是石家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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