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突出“退城”“抑尘”“压煤”“控车”“禁燃” 唐山确保上半年空气质量实现稳定“退后十”
2月7日,唐山市召开生态文明建设推进暨大气污染治理“退后十”誓师大会。大会明确提出,今年要坚决打赢治理措施落实“攻坚战”、重点问题整改“歼灭战”、重点企业治理“阻击战”、重点时段管控“遭遇战”、重点区域治理“阵地战”、扩大生态容量“持久战”、环保监督执法“白刃战”、凝聚合力共识“宣传战”八大战役,突出“退城”“抑尘”“压煤”“控车”“禁燃”,一体推进治山治水治气治城治矿,确保PM2.5浓度、优良天数比例达到省考核要求,今年上半年空气质量稳定退出全国重点城市空气质量“后十”。
作为老工业城市和资源型城市,唐山目前总体上仍面临发展方式比较粗放、能耗物耗较高、生态环境建设压力大等问题。2021年,全省4个全国重点城市空气质量“后十”市只有唐山没有完成“退后十”任务,成为影响城市美誉度的最大短板。
面对这一严峻形势,今年以来,唐山市在精准治污、科学治污、依法治污上狠下功夫,推动大气环境质量持续改善。1月份空气质量综合指数在全国168个重点监测城市由好到差排名倒数第97,比去年同期的倒61提升了36个位次。
“我们就是要以‘起步即冲刺、开局即决战’的精神状态,以最大的决心、最硬的手腕和最严的纪律强力推进,务求决战决胜!”省政协副主席、唐山市委书记张古江表示,要把生态文明建设和稳定“退后十”作为“我为群众办实事”的重要内容,以扎实的举措、明显的成效还老百姓蓝天白云、繁星闪烁,切实守护好生态环境这个最普惠的民生福祉。
工业企业一直是唐山市的排放大户,只有将工业企业治理水平提上去,将工业排放降下来,才能最大限度实现减污降碳。记者从唐山市生态环境局了解到,唐山市今年将进一步加快推进钢铁、焦化退城搬迁和限制类装备改造提升,各县(市、区)将在7月底前完成钢铁、焦化、水泥、电力等企业CO、NOx、SO2工程治理和钢铁企业除尘治理;实施低效治理设施全面提升改造工程,推进钢铁、焦化、水泥、玻璃、陶瓷企业和燃煤电厂清洁生产审核,全面提升污染治理水平。以钢铁等传统行业为重点,提升引领企业绿色转型升级。
减污降碳,协同增效,打出重污染天气消除“组合拳”。严格落实煤炭减量替代要求,巩固“双代一清”成果,抓好煤炭清洁高效利用,坚决遏制“两高”项目盲目发展。开展重点用能单位节能“百千万”行动,尽早实现能耗“双控”向碳排放总量和强度“双控”转变。在全市钢铁、焦化、水泥等重点行业企业中,大力推广更换新能源汽车,构建“公转铁”“公转水”“管廊运输”“电力及氢能重卡”四位一体的综合减排体系。
突出重点,精准治污。针对影响综合指数改善的6项污染因子,开展重点区域、重点时段、重点因子、重点问题综合治理攻坚,全力改善大气环境质量。针对污染高值拉升指数问题,科学精准施策,强化分区分时、分类差异化管控。围绕问题、时间、区域、对象、措施“五个精准”,建立完善监测、监察、监管融合联动机制,持续加大晨查夜查和突击检查力度。充分发挥智慧环保平台作用,实现科技治污、精准打击,依法严厉打击超标排放、无组织排放等违法排污问题。坚持立行立改、全面整改,随查随改、动态清零,举一反三、长治长效,切实做到问题不解决决不松手,整改不到位决不罢休,效果不明显决不收兵。严格实施绩效分级动态调整,坚决避免“一刀切”,对绩效等级高、守法意识强、管理规范、守法记录良好的企业,少打扰、不打扰;同时建立健全企业推进环境治理的激励机制,引导企业实施绿色生产方式,增强企业推进环境治理的内在动力。
强化考核,推动落实。根据“退后十”目标任务,唐山市将空气质量改善目标和企业排放总量细化分解至每个月份、每项因子,修订《唐山市环境空气质量考核及奖惩问责办法》,严格按照目标任务进行考核奖惩。目前该市已组成16个专班,统筹各方力量,高频调度,合力推动,真正把责任压紧压实。
誓师大会上,唐山市市长田国良表示,要打败遗留问题“拦路虎”,高质量完成环保问题整改;要把大气污染看成“纸老虎”,做到两个兼顾,精准管控、综合施策,高水平保工业企业正常生产、保居民正常生活;当好精准治理“开山虎”,高标准管控重点区域、重点时段、重点因子;勇做知难而进的“上山虎”,高强度推进减煤、抑尘、控车和超低排放改造;争当干则必成的“镇山虎”,高效率完成空气质量保障、创B争A、钢铁退城搬迁、地下水治理、全域治水工程等五大任务。(河北日报记者郭猛、汤润清)
1、“国际在线”由中国国际广播电台主办。经中国国际广播电台授权,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独家负责“国际在线”网站的市场经营。
2、凡本网注明“来源:国际在线”的所有信息内容,未经书面授权,任何单位及个人不得转载、摘编、复制或利用其他方式使用。
3、“国际在线”自有版权信息(包括但不限于“国际在线专稿”、“国际在线消息”、“国际在线XX消息”“国际在线报道”“国际在线XX报道”等信息内容,但明确标注为第三方版权的内容除外)均由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统一管理和销售。
已取得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使用授权的被授权人,应严格在授权范围内使用,不得超范围使用,使用时应注明“来源:国际在线”。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任何未与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签订相关协议或未取得授权书的公司、媒体、网站和个人均无权销售、使用“国际在线”网站的自有版权信息产品。否则,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将采取法律手段维护合法权益,因此产生的损失及为此所花费的全部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律师费、诉讼费、差旅费、公证费等)全部由侵权方承担。
4、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国际在线)”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丰富网络文化,此类稿件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5、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他问题需要与本网联系的,请在该事由发生之日起30日内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