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管机构近日披露的一则关于“征信修复”的案例值得消费者关注。近期,一些中介机构在网络上发布“征信修复”信息,宣称可以帮助消费者“征信修复、洗白、铲单”,甚至能够帮助“异议投诉咨询、代理投诉”。这些中介的主要做法包括让消费者捏造事实,代替消费者向金融监管、信访等部门投诉,用缠诉闹访等手段向金融机构施压等,以达到逃废个人债务、减免息费等无理诉求。
需要指出的是,征信领域并不存在“征信修复”的说法。所有商业收费模式的“征信修复”均为骗局。日前,就有法院针对信用卡“征信修复”伪造文书案宣判,违规违法人员均被判处有期徒刑和缴纳罚金。
信用值千金。当前我国银行业征信体系逐步完善,个人征信报告已经成为申请贷款时必备的重要资料,是放贷机构判断能否批准贷款申请的重要依据,个人应按时归还贷款,呵护好自己的征信。
目前,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保留时间是5年。根据《征信业管理条例》第16条的规定,征信机构对个人不良信息的保存期限,自不良行为或者事件终止之日起为5年;超过5年的,应当予以删除。持卡人不能轻信网上所谓短期实现“征信修复”的说法,抱有试一试的侥幸心理往往会上当受骗。
当然并非所有征信不良记录都无法删除。有的不良记录并非个人原因造成的,比如信用卡遭遇盗刷而形成的不良记录,个人可让开卡银行提供相关证明,然后持证明到当地人民银行中心支行删除、更正征信不良记录。
消费者应提防“征信修复”骗局,远离相关黑灰中介。一旦接触此类黑灰中介,受骗者往往不仅会损失钱财,还可能泄露个人信息,被不法分子利用进行电信诈骗、洗钱、冒名网贷等违法行为,从而遭遇无法预判的风险。
征信业的有序发展为构建诚信市场经济体系发挥着重要作用。“征信修复”黑灰中介的存在与我国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背道而驰,必须重拳治理。相关部门还应加强协作,严格管控清理网络上的各类“征信修复”虚假广告,加大对不法分子的打击力度。此外,还应进一步强化征信记录的管理,方便个人和企业查询自己的征信记录,依照法定程序快速、便捷处理征信记录异议。要普及征信业相关法律法规,让消费者明白征信记录的收集、管理和使用途径以及不良征信记录的产生方式和取消方法,对征信记录树立正确的认识。(文 彭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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