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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家庄出台首部体育地方性法规 5月1日起施行
2022-04-08 15:59:10来源: 中央广电总台国际在线编辑: 王阔责编: 冯薇薇

  国际在线河北消息(邢硕):为更好满足群众对高品质生活的新期待,进一步推动石家庄体育事业高质量发展,积极打造体育强市、健康石家庄,助力现代化、国际化美丽省会城市建设,石家庄市人大常委会制定了《石家庄市全民健身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该条例将于2022年5月1日起施行。4月8日上午,石家庄市政府新闻办组织召开新闻发布会,石家庄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刘建芳就《条例》主要内容进行详细解读,石家庄市体育局党组书记、局长任维维就《条例》的贯彻实施作表态发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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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闻发布会现场 摄影 马静

  “国务院《全民健身计划》(2016—2020年)明确提出‘要推动加快地方全民健身立法’,作为省会城市,我市尚缺乏一部符合省会功能定位、体现石家庄特色的全民健身地方性法规。”谈到制定《条例》的背景,刘建芳说。

  据悉,《条例》共七章四十七条,刘建芳对《条例》主要内容及相关情况作了说明。

  关于群众健身场地保障。《条例》从全民健身设施的规划、建设、运营等方面,全面具体地规定了有关内容。在第九条第一款、第二款规定“市、县(市、区)体育主管部门应当会同自然资源和规划等部门组织编制公共体育设施专项规划,报本级人民政府批准后,纳入国土空间规划。市、县(市、区)人民政府应当将公共体育设施建设用地纳入年度用地计划,统筹规划,合理布局”;在第十一条规定“市、县(市、区)支持新建占地面积不低于10万平方米的体育公园。新建、改建城市公园绿地、公共绿地应当按照规划要求配建全民健身设施”;在第十二条规定“新建、改建、扩建居民住宅区应当结合城市改造,按照十五分钟生活圈、十分钟生活圈、五分钟生活圈、居住街坊四级公共设施服务范围以及国家和省、市有关规定,规划建设配套的公共体育设施”,以上规定将有效助力解决群众“去哪儿”健身的问题。

  关于体育设施使用顺序。《条例》第十八条明确规定“专属体育设施应当优先用于与其功能相适应的活动”,明晰了使用体育设施的权利和先后顺序,将为有效避免设施使用纠纷、促进社会和谐稳定提供有力法制保障。

  关于全民健身融合问题。《条例》第四章“全民健身融合”共七条,从体育与教育、卫生健康、文化旅游和科学技术相融合的角度,规定了若干内容,彰显了新时期全民健身发展的特征和以人民为中心的理念。

  “这是石家庄市体育事业发展的一件大事。”石家庄市体育局党组书记、局长任维维表示,作为省会首部体育地方性法规,《条例》的颁布实施是石家庄市落实全民健身国家战略的重要举措,是推动省会全民健身事业高质量发展的重要保障,是建设现代化、国际化美丽省会城市的重要体现。这对于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健身需求,提高人民群众的幸福感、获得感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石家庄市体育局作为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市体育工作决策部署,统筹全市群众体育发展,推动全民健身计划实施的职能部门,将深入学习贯彻落实《条例》,真正做到“学深悟透、全面落实、广泛宣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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