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省法院发布13起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典型案例
河北法制网讯(记者 李胜男)4月20日,河北省政府新闻办召开河北法院知识产权司法保护状况新闻发布会,向社会公开发布河北法院2021年度13起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典型案例,其中10起民事案件、3起刑事案件,案件涉及商标、专利、著作权和不正当竞争等知识产权各个领域,与群众日常生活息息相关。
在这13起典型案例中,有的是加强商业标志保护,惩治商标攀附、仿冒搭车等行为。如典型案例4中,被控侵权产品的生产者及销售者明知其生产并销售的产品系假冒立白公司知名商标“好爸爸”的产品,仍然继续其侵权行为,特别是消费者在网络评价为假货后仍然继续侵权行为,侵权情节恶劣。为保护知识产权,打击知假造假售假行为,法院依法判赔30万元。典型案例12中,彭某某销售不符合国家标准、假冒注册商标的防疫物资,犯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假冒注册商标罪,不仅侵犯消费者个体的合法权益,严重扰乱市场秩序、医疗秩序和社会秩序,更是严重伤害人民群众尤其是一线参与医护和防疫人员的健康安全,严重影响公共卫生体系有效发挥作用,依法被判处有期徒刑3年,并处罚金88万元。
典型案例中,有的是加强著作权和相关权利保护,促进文化和科学事业发展与繁荣。如典型案例6中,万达文化公司是《巴克队长》《皮医生》著作财产权独占许可使用权人。汕头市小鲁班玩具有限公司未经许可,在少年儿童使用的物品上标注上述美术作品,某商贸公司进行销售。法院经审理判决汕头市小鲁班玩具有限公司构成著作权侵权,赔偿万达文化公司经济损失5万元,某商贸公司在3万元内承担赔偿责任。典型案例7中,石家庄市裕华区某歌厅经营者未取得作品权利人的许可并支付使用费,在其经营场所的点播设备中将权利人享有著作权的音乐电视作品收录并供消费者点播。一二审法院综合考虑涉案作品的数量、侵权性质、侵权规模等因素,酌情判决裕华区某歌厅经营者赔偿4.5万元。
典型案例中,有的突出依法制止、惩处不正当竞争行为。如典型案例9中,迪蒙公司通过网络发布的负面文章,损害竞争对手商业信誉和商品声誉,足以使相关公众产生误导性的恶劣影响,构成商业诋毁类不正当竞争行为。
河北省法院公布典型案件,旨在普及知识产权法律知识,引导广大公众和市场经营主体树立保护知识产权的意识。建议相关企业加大对自身品牌的培育和保护力度,对于企业的品牌、作品、专利要及时注册或登记,对不适宜公开的重要信息要采取合理的保密措施予以保护;经营者在经营过程中要诚信经营、守法经营,尊重他人知识产权,共同维护公平、健康、有序的市场经济秩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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