邯郸磁县陶泉乡花驼村位于连绵起伏的太行山腹地,坐落在海拔近千米的山顶。这里群山环绕,森林密布,仅有一条蜿蜒曲折的盘山路与之相通。花驼村是磁县海拔最高的村庄,素有“磁西百里,人称天尖”之称。
抗日战争时期,花驼村建起冀南第一个兵工厂,被誉为“山尖上的红色兵工厂”。近年来,花驼村依托自然山水和红色资源,搭上旅游发展“顺风车”,蝶变为旅游打卡地,走上乡村振兴路,古村花驼再现“新”韵味。
华丽变身 山村变身网红景区
“以前花驼村靠天吃饭,村里人都想办法往外走,别说游客了,村里都是空的,只留下老人。出村的路也只有一个羊肠小道,路不好走。现在可不一样了,新修的盘山柏油公路直达俺们村,石头房子、红色兵工厂都成了景观,游客接踵而来,在家门口就能挣到钱。”提起花驼村这几年的变化,村党支部书记郭书成高兴地说。
花驼村地处天保寨景区的核心地带,山地面积占整个景区的90%,2017年8月份河北申美旅游开发集团有限公司联合花驼村,通过村企共建模式打造天保寨景区。围绕“春天山花烂漫,夏天万亩葱茏,秋天色彩斑斓,冬天松海叠翠”的目标,经过3年努力,景区共打造山地蓄水窖20座、架设引水管网4.5万余米,种植各类经济林、观赏林近百万棵。花驼村的林木覆盖率由原来的不足30%,提升至90%。
“我们的花驼村不仅有老石头房子和秀美的自然风光,还有红色兵工厂遗迹,每逢假期,吸引着四面八方的游客来这里参观游玩,昔日偏远闭塞的山区‘空心村’,如今变成了网红村、旅游村。”磁县陶泉乡花驼村的村民郭长青倍感自豪地说。
红色资源 天尖上的“红色兵工厂”
1938年,花驼村秘密建起冀南第一个兵工厂,随着八路军一二九师司令部进驻涉县,这里逐渐发展成为军工物资生产和中转基地,高峰期拥有工人266名、车间245间。1943年,兵工厂搬迁至涉县。6年间,花驼村兵工厂为八路军一二九师生产了大量武器弹药和生活用品。
“目前红色藏品共有300余件,真实反映了八路军一二九师在花驼村及周边地区抗击日寇、发展壮大的光辉历程。”花驼村兵工厂博物馆讲解员索丽娜介绍道。现今,花驼村仍保留修械旧址16处、旧器具300余件,且保存率完好,对当时的革命研究具有重要的史料价值。
为更好地发掘和保护花驼村红色文化资源,花驼村在申美公司帮扶下,对村内红色遗址、军工史料、抗战文物等进行收集保护,在花驼村建起了太行五区第一兵工厂陈列馆。现在花驼村被列为县重点文物保护单位,是冀南地区著名的爱国主义和革命传统红色教育基地。
“红色大讲堂、乡村小剧场、军工大食堂、儿童团研学馆等项目正加快建设,通过应用全息投影、VR等多媒体技术,让革命文物‘活起来’。”索丽娜说,未来花驼村将打造成为集党性教育、红色研学和生态旅游为一体的旅游目的地,为游客提供沉浸式旅游体验。
云顶崖寨 激发乡村振兴新活力
近年来,花驼村以乡村振兴战略为指引,发挥革命老区艰苦奋斗的精神,谋划发展乡村生态旅游观光业,吸引了不少村民返乡创业,常住人口由原来的30余人增加到100余人。
“我们通过土地流转,引导村民入股,参与景区运营,并扶植村民开办农家乐、兴办合作社等方式,让沉寂多年的小山村充满了生机,景区的社会效益、经济效益也正在反哺当地群众。”申美集团董事长张玉海算了一笔账,景区建设为花驼村百姓送去5个大“钱袋”:参与景区建设,村民在家门口就可以拿“薪金”;土地流转,百姓可以放下锄头去挣“佣金”;出租闲置房屋做民宿,村民又可得到“租金”;入股景区游乐设施项目建设,村民当起股东分“股金”;开办农家乐、出售山货,进一步加快致富步伐。
经过几年的保护与开发,这座传统古村落实现“华丽转身”。花驼村搭着天保寨景区的“顺风车”,深厚的红色文化底蕴和别有韵味的古寨风光吸引着各地的游客参观游览,村里的百姓通过开办农家乐、销售农产品吃上了“旅游饭”。
看到花驼村的旅客越来越多,来自邻近乡镇的索五妮到花驼村投资开民宿,每个月都有近万元的收入,索五妮说,“不仅是我,目前已经有五六个外村人都要到花驼办农家乐呢!”
去年,天保寨景区接待游客5万余人次,直接收入260余万元。张玉海对花驼村的发展“蓝图”充满信心,“我们将继续依托丰富的红色资源和生态资源优势,整合多种资源,搞绿化、修山路、建景区,推动乡村振兴,吸引更多的游客前来游玩。”
1、“国际在线”由中国国际广播电台主办。经中国国际广播电台授权,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独家负责“国际在线”网站的市场经营。
2、凡本网注明“来源:国际在线”的所有信息内容,未经书面授权,任何单位及个人不得转载、摘编、复制或利用其他方式使用。
3、“国际在线”自有版权信息(包括但不限于“国际在线专稿”、“国际在线消息”、“国际在线XX消息”“国际在线报道”“国际在线XX报道”等信息内容,但明确标注为第三方版权的内容除外)均由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统一管理和销售。
已取得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使用授权的被授权人,应严格在授权范围内使用,不得超范围使用,使用时应注明“来源:国际在线”。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任何未与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签订相关协议或未取得授权书的公司、媒体、网站和个人均无权销售、使用“国际在线”网站的自有版权信息产品。否则,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将采取法律手段维护合法权益,因此产生的损失及为此所花费的全部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律师费、诉讼费、差旅费、公证费等)全部由侵权方承担。
4、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国际在线)”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丰富网络文化,此类稿件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5、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他问题需要与本网联系的,请在该事由发生之日起30日内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