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闻    |    城市远洋    |      原创      |      视界      |    直观中国    |    老外在河北    |    热点专题     |     相约冰雪    |    舆情智库
归来·久别重逢的生态之美①|请“栎”回家
2022-07-04 16:46:35来源:长城网编辑:王阔责编:冯薇薇

归来·久别重逢的生态之美①|请“栎”回家

  “电影《冰河世纪》看过吧,那只松鼠苦苦追寻的‘美食’,就是栎树的果实。栎树还有一个诗意的名字,叫橡树……”6月14日,在前往河北雄安新区的途中,许中旗教授就像打开了话匣子,全程都在给同行人员普及着栎树知识。

  许中旗是河北农业大学林学院副院长。他研究发现,人类大规模出现前,雄安新区所在的河北平原曾经密布着以栎树为主的森林,后来随着人口日益增多,农业发展规模越来越大,把原始森林植被破坏了,栎树才从平原地区消失。多年来,许中旗执着于把栎树“请”回河北平原,而雄安集团生态建设公司技术总监徐成立也恰好有着同样的追求。

归来·久别重逢的生态之美①|请“栎”回家

  6月14日,雄安集团生态建设公司技术总监徐成立正在查看“千年秀林”里栎树幼苗的生长情况。长城网·冀云客户端记者 信贺宁 摄

  盛夏的“千年秀林”郁郁葱葱,在雄安新区10万亩苗景兼用林建设项目第4标段,被“请”回这里的栎树树干已经有成人的拳头粗。“看,咱们这片栎林长得不错吧!”刚见到许中旗,徐成立就“炫耀”起这片在“千年秀林”重现生机的栎林。

  “‘千年秀林’的树种选择要和千年之城的雄安新区相匹配,需要具备乡土、长寿、美观、珍贵、抗逆等特点。这些栎类全部具备,所以我们才把栎类作为‘千年秀林’的树种之一。”为了让这个古老的乡土树种回归,徐成立、许中旗和国内外专家做了大量严谨细致的调查研究。

归来·久别重逢的生态之美①|请“栎”回家

  6月14日,雄安集团生态建设公司技术总监徐成立(左)和河北农业大学林学院副院长许中旗行走在“千年秀林”中,仔细观察栎树生长情况。长城网·冀云客户端记者 郑佳洵 摄

  2018年4月,他们和德国专家一起从雄安新区出发,按栎树可能分布的地域向西追溯,来到纬度相近的保定易县深山区。几经寻找,终于在一座庙宇旁发现了大片的天然栎树林,为栎树在雄安新区“安家”提供了有力佐证。

  “易县山区漫山遍野的栎树,与我们常见的灌木状栎树丛长势截然不同,就像舒婷诗歌《致橡树》中描绘的那样,‘铜枝铁干,像刀,像剑,也像戟’,一棵棵矗立在山坡上,美得像一幅幅画。”许中旗感叹说,“它们在山野间恣意生长的模样,正是‘千年秀林’追求的最佳状态。”

  这次寻访,让栎树穿越千年重回河北平原的梦想照进现实。此后经过连续4年的精心试种,如今在雄安新区“千年秀林”,已经形成了3个较大规模、以栎树为主体的同心圆状林片,中间是栎树,外圈混交五角枫、栾树、国槐等,再往外仍种植栎树,模拟林木在大自然中的存活状态,使“千年秀林”更加贴近自然森林。

  近自然育林需要坚持的首要原则,就是选择乡土树种或至少是适应立地条件的引进树种。“栎树、黄连木等优质树种,历史上就分布在华北平原,它在这个地方暂时消失了,不代表它现在不能在这个地方生长,这里就是它们的家。”徐成立肯定地告诉许中旗,“试种结果证明,我们当时的选择完全正确。”

归来·久别重逢的生态之美①|请“栎”回家

  生长在易县深山中的大片成熟栎林,茂密粗壮、冠大荫浓。长城网·冀云客户端记者 信贺宁 摄

  “这片栎林长势很好,我希望它能够更加茁壮成长,成为我们在平原地区推广栎林的一个样板。”许中旗和徐成立再次约定,要通过进一步研究,让“回家”的栎树尽快适应家乡环境,重新把森林植被构建起来。

  擘画雄安千年大计,“千年秀林”是秀美的起笔。“我们培育的森林不仅要接近自然,更要优于自然,这样的林子才是最稳定、最绿色、最有潜力、最可以实现生生不息的。”徐成立自豪地说,过去5年时间里,雄安新区已累计造林45.4万亩、2300多万株,森林覆盖率由最初的11%提高到32%,为地球增添了一抹亮眼的“雄安绿”。

国际在线版权与信息产品内容销售的声明

1、“国际在线”由中国国际广播电台主办。经中国国际广播电台授权,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独家负责“国际在线”网站的市场经营。

2、凡本网注明“来源:国际在线”的所有信息内容,未经书面授权,任何单位及个人不得转载、摘编、复制或利用其他方式使用。

3、“国际在线”自有版权信息(包括但不限于“国际在线专稿”、“国际在线消息”、“国际在线XX消息”“国际在线报道”“国际在线XX报道”等信息内容,但明确标注为第三方版权的内容除外)均由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统一管理和销售。

已取得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使用授权的被授权人,应严格在授权范围内使用,不得超范围使用,使用时应注明“来源:国际在线”。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任何未与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签订相关协议或未取得授权书的公司、媒体、网站和个人均无权销售、使用“国际在线”网站的自有版权信息产品。否则,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将采取法律手段维护合法权益,因此产生的损失及为此所花费的全部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律师费、诉讼费、差旅费、公证费等)全部由侵权方承担。

4、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国际在线)”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丰富网络文化,此类稿件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5、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他问题需要与本网联系的,请在该事由发生之日起30日内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