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闻    |    城市远洋    |      原创      |      视界      |    直观中国    |    老外在河北    |    热点专题     |     相约冰雪    
河北:促进减污降碳协同增效 推动绿色低碳发展
2022-07-13 11:46:23来源: 河北日报编辑: 李雨馨责编: 冯薇薇

  原标题:省生态环境厅以高水平生态保护服务经济高质量发展 促进减污降碳协同增效 推动绿色低碳发展

  对排名出现大幅下滑的市派出强化执法组和技术服务组进行帮扶;强力推进钢铁企业环保绩效全面创A,以钢铁行业创A引领带动其他行业转型升级;开展环评服务百日攻坚和环保服务“两进三送”活动,“零距离”帮扶企业破解污染治理难题……

  河北省委十届二次全会强调,坚持绿色低碳发展,大力弘扬塞罕坝精神,统筹山水林田湖草沙系统治理,加大污染治理力度,积极稳妥推进碳达峰、碳中和,全面提升生态环境保护水平。

  切实把全会精神转化为河北省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实际成效。河北省生态环境厅以实现减污降碳协同增效为总抓手,以改善生态环境质量为核心,创新理念、强化举措,以更高标准、更大力度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以高水平生态保护服务经济高质量发展。

  “聚焦所有设区市决不能再进入‘后十’和白洋淀稳定保持Ⅲ类水质并持续改善目标,河北省生态环境厅统筹推进各项重点工作,持续打好蓝天、碧水、净土保卫战,推进河北省生态环境质量持续好转。”河北省生态环境厅党组书记、厅长李晋宇表示。

  以所有设区市全部退出“后十”为总牵引,河北省生态环境厅开展工业企业全面达标排放、柴油货车污染治理、扬尘面源污染治理、产业集群升级改造、餐饮油烟整治、臭氧污染防治、重污染天气消除七大专项行动,科学精准持续推进大气质量改善。截至7月3日,所有设区市均在“后十”之外,河北省PM2.5同比下降8.5%,优良天数同比增加4天。

  突出重点流域综合治理,打造良好水生态环境。在白洋淀区域谋划实施8大类52项治理工程,上游地区全面推行“六无”标准,淀区实施百淀联通、生态清淤等内源治理工程;持续提升京津水源水质,强化全区域全方位管控,确保滦河、潮白河出境水质稳定保持Ⅱ类以上,永定河出境水质Ⅲ类以上;推进41条入海河流水质提升、4269个排污口分类整治,推动近岸海域水质持续改善。

  强化污染源头防控,保障土壤环境安全。坚持预防为主、保护优先、用控并举,确保受污染耕地和建设用地风险管控和安全利用率均保持100%,实现城市、农村黑臭水体动态清零不反弹;在固废治理方面,坚持减量化、无害化、资源化并重,大力推进“无废城市”建设,强化固体废物和危险废物科学处置和综合利用,大力推进垃圾分类和资源化利用,在变废为宝、大力发展循环经济方面力争取得新成效。

  大力开展生态修复保护,建设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现代化。开展生物多样性调查,建立生物多样性发布评价制度。加快推进白洋淀鸟类栖息地建设。实施山水林田湖草沙系统治理修复工程,探索张承坝上地区生态治理新模式。积极推进生态文明示范创建,年内争创5家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和“两山”实践创新基地。以点带面,全面推进美丽河北建设。

  当前,生态文明建设同时面临实现生态环境根本好转和碳达峰、碳中和两大战略任务,生态环境多目标治理要求进一步凸显,协同推进减污降碳已成为新发展阶段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的必然选择。

  促进减污降碳协同增效。2022年6月,河北省生态环境厅举行首批排污权市场交易启动暨深化降碳产品价值实现战略合作签约仪式,强力推进排污权交易改革,深化降碳产品价值实现机制,全面提高环境治理综合效能,实现环境效益、气候效益、经济效益多赢。

  突出抓好碳达峰、碳中和战略实施,河北省生态环境厅不断拓展降碳产品领域,建立降碳产品方法学体系。以钢铁行业为突破口,制定碳排放基准值,探索常态化降碳产品价值实现机制,全年力争降碳产品价值实现1亿元以上。

  “我们将加大新能源汽车推广力度,逐步推动公共领域用车电动化,有序推动老旧车辆替换为新能源车辆和非道路移动机械使用新能源清洁能源动力,加快开展中重型电动、燃料电池货车示范应用和商业化运营。”李晋宇表示,河北省生态环境厅将积极推广碳捕集、碳利用和碳封存试点示范,力争在钢铁、电力等行业尽早取得突破;健全完善碳核查、监测、统计体系,年内将重点行业碳排放纳入排污许可管理;积极参与全国碳市场交易,推动能耗“双控”向碳排放总量和强度“双控”转变。(河北日报 记者贾楠)

国际在线版权与信息产品内容销售的声明

1、“国际在线”由中国国际广播电台主办。经中国国际广播电台授权,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独家负责“国际在线”网站的市场经营。

2、凡本网注明“来源:国际在线”的所有信息内容,未经书面授权,任何单位及个人不得转载、摘编、复制或利用其他方式使用。

3、“国际在线”自有版权信息(包括但不限于“国际在线专稿”、“国际在线消息”、“国际在线XX消息”“国际在线报道”“国际在线XX报道”等信息内容,但明确标注为第三方版权的内容除外)均由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统一管理和销售。

已取得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使用授权的被授权人,应严格在授权范围内使用,不得超范围使用,使用时应注明“来源:国际在线”。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任何未与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签订相关协议或未取得授权书的公司、媒体、网站和个人均无权销售、使用“国际在线”网站的自有版权信息产品。否则,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将采取法律手段维护合法权益,因此产生的损失及为此所花费的全部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律师费、诉讼费、差旅费、公证费等)全部由侵权方承担。

4、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国际在线)”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丰富网络文化,此类稿件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5、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他问题需要与本网联系的,请在该事由发生之日起30日内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