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闻    |    城市远洋    |      原创      |      视界      |    直观中国    |    老外在河北    |    热点专题     |     相约冰雪    
河北:医保改革放“红利” 群众健康有“医靠”
2022-09-07 15:53:07来源: 河北日报编辑: 李雨馨责编: 冯薇薇

  原标题:省政协召开重点关切问题情况通报会 医保改革放“红利” 群众健康有“医靠”

  医疗保障关系千家万户,是加强和改善社会民生的重要一环。

  河北省政协2022年第4次重点关切问题情况通报会,聚焦当前医疗保障体系建设,邀请河北省医疗保障局有关负责人通报情况,面对面解答政协委员、民主党派代表关心关注的问题。

  规范医疗服务行为、常态化制度化开展集中带量采购、实施医保资金结余留用政策、深入推进京津冀医疗保障协同发展……通报会上,河北省医疗保障局党组成员、副局长张均首先从九个方面,整体介绍了河北省加强医疗保障体系建设的有关情况。

  “我身边有不少在北京、天津工作生活的朋友,跨区域活动频繁,怎么让异地就医更便利?”九三学社河北省委参政议政部副部长蒋盛楠率先发问。

  河北省医疗保障局参保登记和异地就医中心主任马书领回应,自2019年京津冀签订医疗保障协同发展合作协议以来,已先后将京津各15家优质特色医院纳入河北省医保定点,起付线不提高,报销比例不降低,报销待遇与在省内同级别医院一样。

  跨省异地就医费用直接结算,能够解决参保人员跨省异地就医垫资费用高、报销周期长、往返奔波等问题。但具体如何操作?

  “凭身份证号码可以全年365天、全天24小时网上即时备案。”马书领继续介绍,河北省在2019年实现跨省异地就医网上自主备案,取消了个人申请、转院转诊手续等材料,成为全国第一个实现“不见面、零跑腿”异地就医网上备案的省份。并从2021年9月起,全面实现省内就医无异地,参保人省内异地就医无须备案,持社保卡或医保电子凭证可以到省内定点医疗机构进行门诊和住院直接结算或到定点药店购药。

  异地就医从垫付报销到直接结算,持社保卡发展到扫医保电子凭证无卡结算,直接结算费用从住院拓宽到门诊,普通门诊费用跨省直接结算由区域试点到全面推开……近年来,对于医保便民利民新举措,委员们都有着切身感受。

  在医院里工作的河北省政协委员、省残联副主席、省二院保健处处长苏小云,对于医保在破解看病难、看病贵问题上发挥的作用,有着更深的体会,“心脏支架由均价1.3万元降至700元以下,这些价格是如何降下来的?”

  “常态化制度化开展药品和医用耗材集中带量采购,挤压医药价格虚高‘水分’。”河北省医疗保障局医用药品器械集中采购中心主任贾长江介绍,集采药品涵盖了高血压、冠心病、糖尿病、抗过敏、抗感染、抗肿瘤等重大疾病、罕见病、慢性病和常见病等主流用药,而医用耗材则按“一品一策”实施集采,既促进价格大幅下降,又能保证医疗机构临床使用习惯,这样有效缓解了群众就医负担,也为医疗服务价格改革腾出了空间。

  据了解,2019年河北省主动跟进国家“4+7”药品集中带量采购试点,拉开了药品和医用耗材集采的帷幕。近年来,先后对10批295种药品、11批19种医用耗材实施集中带量采购,中选药品平均降幅达54%,医用耗材平均降幅达74%,累计节约资金278.95亿元。

  集采药品价格降了,如何兼顾价格和药品疗效?委员们追问。

  针对群众普遍关注的问题,现场给出了积极回应,集中带量采购药品的质量是底线。“销售价格相当大的比例来自药品和医用耗材的流通环节,集中带量采购正是发挥了医保战略购买者的作用,通过医保和药企直接谈判,以量换价,而后挂网由医院直采,挤压了药品和医用耗材价格在中间流通环节的‘水分’,实现了大幅度降价。企业的制造成本和合理利润并没有受到影响,药品和医用耗材的质量不必担心,相反集采还可以压缩不必要的费用,促进企业合理配置资源,增加研发队伍和研发费用,更好地促进产品质量升级。”张均表示,将加强与药监部门协同联动,强化中选药品的使用和监管,保障其有效性和安全性,满足患者需求。

  现场有问有答,交流坦率,互动精彩。委员们纷纷表示,一场情况通报会不仅是宣传政策,更在阐释政策、互动交流中回应了社会各界和广大群众的重点关切,凝聚了共识。为方便群众就医就诊,医保部门做了大量实实在在的工作,希望能够进一步降低患者就医负担,出台更加便捷高效、贴心暖心的医保服务,提高群众的医疗保障获得感和满意度。(河北日报 记者桑珊)

国际在线版权与信息产品内容销售的声明

1、“国际在线”由中国国际广播电台主办。经中国国际广播电台授权,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独家负责“国际在线”网站的市场经营。

2、凡本网注明“来源:国际在线”的所有信息内容,未经书面授权,任何单位及个人不得转载、摘编、复制或利用其他方式使用。

3、“国际在线”自有版权信息(包括但不限于“国际在线专稿”、“国际在线消息”、“国际在线XX消息”“国际在线报道”“国际在线XX报道”等信息内容,但明确标注为第三方版权的内容除外)均由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统一管理和销售。

已取得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使用授权的被授权人,应严格在授权范围内使用,不得超范围使用,使用时应注明“来源:国际在线”。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任何未与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签订相关协议或未取得授权书的公司、媒体、网站和个人均无权销售、使用“国际在线”网站的自有版权信息产品。否则,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将采取法律手段维护合法权益,因此产生的损失及为此所花费的全部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律师费、诉讼费、差旅费、公证费等)全部由侵权方承担。

4、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国际在线)”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丰富网络文化,此类稿件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5、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他问题需要与本网联系的,请在该事由发生之日起30日内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