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坚持人民立场 创排精品力作 第十三届中国艺术节成果经验丰富 推动我省文化艺术工作高质量发展
第十七届文华奖终评话剧儿童剧组、音乐舞蹈杂技组、表演组评委会暨第十三届中国艺术节临时党支部成立大会。
10月25日,第十三届中国艺术节河北省总结座谈会以主分会场视频会议方式召开。会议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总结第十三届中国艺术节河北省办节成果和成功经验,鼓舞激励全省广大文艺工作者进一步自信自强、守正创新,踔厉奋发、勇毅前行,推动全省文化和旅游工作高质量发展。
9月1日至15日,由文化和旅游部、北京市人民政府、天津市人民政府、河北省人民政府共同主办的第十三届中国艺术节成功举办。河北省圆满完成了闭幕式、“文华奖”演出及评奖、全国优秀摄影作品展等重点任务,举办了100多场各类文化活动,服务保障了52名专家评委和3000余名来自全国各地的文艺工作者,线下演出惠及群众近2万人次,百余家网络平台线上直播点击量超过3.5亿次。河北省承德话剧团演艺有限公司创排的话剧《塞罕长歌》荣获“第十七届中国文化艺术政府奖——文华大奖”,保定市群众艺术馆创作的舞蹈《人民英雄纪念碑》荣获全国第十九届群星奖。
打造文艺精品,更好满足人民精神文化需求
“第十三届中国艺术节为我们展示了近年来中国艺术的辉煌成就。多部参赛作品都攀上了时代艺术的高峰,散发出耀眼的光芒。河北的文艺作品紧扣时代主题,在选材上注重现实题材创作,贴近时代、贴近生活、贴近群众。”在第十三届中国艺术节河北省总结座谈会上,本届艺术节评委周大明如是评价河北的文艺作品。
“话剧《塞罕长歌》从2017年创作至今,已经过了五年的漫长历程。它选择了有强烈时代感、有深刻文化内涵的题材,是在戏剧舞台上对塞罕坝精神的一次艺术诠释,是生态文明和绿色发展理念在戏剧实践中的一种探索和开掘。”著名剧作家、话剧《塞罕长歌》编剧孙德民说。该话剧创排至今已经演出150场,获得2019年中宣部“五个一工程”奖,入选文化和旅游部“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舞台艺术精品创作工程”重点扶持“百年百部”创作计划,并获得国家艺术基金支持,受到观众热烈欢迎,取得了良好社会效益。
群舞《人民英雄纪念碑》是第十九届群星奖舞蹈门类五个获奖作品之一,为河北争得了荣誉。该作品以曲阳石雕为蓝本,再现了曲阳雕刻工匠雕凿人民英雄纪念碑的动人故事。自2020年初具雏形到2021年呈现于舞台上,这部作品经过反复推敲、修改,前后修改打磨达数十稿,最终从全国数千件作品中脱颖而出,荣获第十九届群星奖。
这两部获奖作品,是河北省近年来打造文艺精品的一个缩影。
为满足人民文化需求和增强人民精神力量,繁荣发展文艺事业,深入挖掘燕赵文化时代内涵,近年来,河北省着力实施舞台艺术精品工程,围绕重大时代主题,打造了一批有筋骨、有道德、有温度的舞台精品力作。
2021年,河北省舞台艺术精品工程中设立建党百年创作计划和冬奥主题创作计划,先后推出评剧《相期吾少年》《台城星火》,京剧《少年英雄·王二小》《挂云山》,河北梆子《保定红二师》《歌唱祖国》,豫剧《郭隆真》等十余部红色革命主题剧目。特别是河北梆子《党的女儿》作为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主题文艺演出在石家庄上演,广受好评。同时,通过统筹引导,交响乐《冬奥交响曲》、主题杂技秀《冬奥畅想》、音乐剧《冰雪精英》、晋剧《雪如意》等一大批冬奥主题剧目先后完成创排和演出,取得良好社会反响。
2022年是雄安新区设立五周年,河北省围绕雄安新区建设创排了一系列舞台艺术作品。其中,既有深挖雄安新区红色基因的民族歌剧《雁翎队》、追溯雄安历史的河北梆子《瓦桥关》,也有反映雄安新区建设者的杂技剧《你好,雄安》、体现未来之城时代特色的民族管弦乐《雄安》。
为打磨艺术精品,河北省还切实落实“深入生活、扎根人民”创作机制,将采风蹲点作为重大主题艺术创作的必要环节。创排反映“一带一路”建设样板——河北钢铁集团塞尔维亚钢厂管理团队事迹的话剧《多瑙河之波》期间,主创人员多次深入河北钢铁集团进行蹲点,甚至远赴塞尔维亚进行体验生活;脱贫攻坚题材话剧《青松岭的好日子》在创作过程中,编剧深入承德、张家口的十多个农村进行采风……
此外,旨在鼓励基础性创作工作,河北省组织修订了《河北省舞台艺术精品工程项目管理办法》,将小型作品纳入扶持范围,加大了剧本创作的扶持力度,鼓励更多创作人员从基础性创作环节做起,不断提升创作能力和水平。
牢记使命嘱托,文艺创作队伍茁壮成长
“一个剧作家要像农民种地一样,深深地向生活弯下腰去,只有满怀真情、袒露真诚、掏出真心,才能对生活获得真正的认知。”第十三届中国艺术节河北省总结座谈会上,孙德民的一席话,让会场的每一个人动容。
孙德民从小喜欢戏剧,在接触戏剧的五十多年里,为了戏剧做了全身心的投入,用自己的一生来圆这个梦。
“孙老师的作品再获文华大奖,再次启示我们要尊重艺术家、学习艺术家、服务艺术家,用艺术家精神、艺术家规律教育人才、培养队伍,充分发挥优秀艺术家的创作智慧和领军作用。”河北省文化和旅游厅党组成员、副厅长王荣丽表示,“我们要努力提供良好的创作环境和服务条件,同时要深入总结继承他们的宝贵经验和精神财富,更好发挥老艺术家对中青年艺术人才的传帮带作用,推动全省艺术领域百花盛开、人才辈出。”
近年来,河北省充分利用各类平台,强化文艺人才培养。4名优秀中青年人才先后入选全国戏曲表演领军人才培养计划、全国声乐领军人才培养计划、全国编剧领军人才培养计划、中国京剧优秀青年演员研究生班等文化和旅游部人才培养项目,13人入选文化和旅游部戏曲人才培养“千人计划”,56位省内国有文艺院团的院团长参加了文化和旅游部全国文艺院团院团长培训班,为文化艺术事业提供了人才支撑。
同时,强化人才培养措施,与河北省委宣传部、河北广播电视台开展河北省中青年戏曲演员传播推广工程,从全省各级院团、基层戏曲院团中累计遴选出77名优秀中青年戏曲演员,进行专家授课、指导,录制演出音视频资料,通过河北广播电视台《梨园风》节目进行推广宣传,为抢救濒危地方剧种、遴选优秀中青年戏曲人才、加强戏曲保护传承推广发挥了作用。
未来,河北省还将不断完善全省中青年专业艺术人才库和艺术专家库,为艺术人才培养和可持续发展提供支撑。加强艺术职业教育工作,以培养复合型艺术人才为目标推动校企合作,建立演出实训基地,联合打造驻场剧目。加强对中青年艺术人才的培训培养,通过举办戏曲沙龙、组织艺术观摩、开展培训讲座等方式,实施青年编导演人才扶持计划。加大对艺术评论人才的培养力度,持续推进河北省文艺评论建设传播工程,加强评论实践的开展和评论阵地的建设。
践行为民宗旨,“人民的节日”全民共享
源于人民、为了人民、属于人民。
河北在承办第十三届中国艺术节过程中坚持“艺术为民、艺术惠民”的初心,遵循“社会效益优先、市场运营为主”的票务推广原则,线下演出实行低价票政策,中低价票占总量的70%,最低票价50元,近2万人次在剧场享受到文化盛宴。
不能走出家门的观众也过足了戏瘾。河北省充分发挥“互联网+”模式,建设“云剧场”,动员网络平台对所有剧目进行直播,超3.5亿人次共聚云端,云赏艺术节,形成了全民共享的网络艺术盛宴。“国家公共文化云”“河北公共文化云”等平台还开设了“云上群星奖”对节目进行专题展播,既有音乐、舞蹈、戏剧、曲艺、群众合唱、广场舞决赛的直播,也有群星奖文化惠民演出、优秀作品巡演直播,观众通过手机即可参与评奖全过程,实时了解群星奖动态信息。
同时,各媒体平台运用新的表达、新的技术、新的手段,让文艺作品鲜活地呈现在观众面前。河北省文化和旅游厅微信、微博、头条、抖音、快手、百家号、腾讯微视等各类新媒体平台发布稿件(视频)9000余个(条),累计阅读量、播放量达4亿次。省内主流媒体均开设专题专栏,广泛开展宣传。河北日报要闻版开设“第十三届中国艺术节”专栏,河北新闻联播先后5次报道艺术节相关内容,河北卫视《走遍河北》栏目开设“聚焦十三艺节河北进行时”专题并录播了开闭幕式,播出了《第十三届中国艺术节网络互联共赏文艺》专题节目……这样一届“全民参与、全民共享”的艺术盛会取得了成功、受到了认可,群众参与度、关注度均创历史新高。
虽然第十七届文华奖、第十九届群星奖的各项奖项已花落各家,但艺术节的相关展演展播、展览展示、艺术普及、文化惠民等活动依然没有结束。河北省还将持续加大对话剧《塞罕长歌》、舞蹈《人民英雄纪念碑》等文华大奖、群星奖作品的宣传力度,支持获奖作品适时开展巡演和惠民演出,让更多的人走进剧场,感受党的十八大以来河北省文艺的新发展、新成就、新面貌。适时组织十三艺节全国美术、书法篆刻、摄影作品展的部分展品在省内进行巡展,进一步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文化需求,持续扩大本届艺术节影响力。
河北省文化和旅游系统将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牢牢把握艺术工作的正确方向,推出更多增强人民精神力量的优秀作品。积极融入国家重大战略,用好国际性、全国性重大活动平台,办好“一带一路”·长城国际民间文化艺术节、中国吴桥国际杂技艺术节、评剧艺术节等大型品牌文化活动和惠民演出,以多样化、品质化的文艺精品力作,满足新时代人民文化的新需求与新期待,汇聚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磅礴力量。(李素红 睢泽昆)
1、“国际在线”由中国国际广播电台主办。经中国国际广播电台授权,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独家负责“国际在线”网站的市场经营。
2、凡本网注明“来源:国际在线”的所有信息内容,未经书面授权,任何单位及个人不得转载、摘编、复制或利用其他方式使用。
3、“国际在线”自有版权信息(包括但不限于“国际在线专稿”、“国际在线消息”、“国际在线XX消息”“国际在线报道”“国际在线XX报道”等信息内容,但明确标注为第三方版权的内容除外)均由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统一管理和销售。
已取得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使用授权的被授权人,应严格在授权范围内使用,不得超范围使用,使用时应注明“来源:国际在线”。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任何未与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签订相关协议或未取得授权书的公司、媒体、网站和个人均无权销售、使用“国际在线”网站的自有版权信息产品。否则,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将采取法律手段维护合法权益,因此产生的损失及为此所花费的全部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律师费、诉讼费、差旅费、公证费等)全部由侵权方承担。
4、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国际在线)”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丰富网络文化,此类稿件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5、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他问题需要与本网联系的,请在该事由发生之日起30日内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