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闻    |    城市远洋    |      原创      |      视界      |    直观中国    |    老外在河北    |    热点专题     |     相约冰雪    |    舆情智库
石家庄市新华区:听民声 纳民意 “杆移路畅”解民忧
2022-11-03 16:52:57来源: 中央广电总台国际在线编辑: 张瞬晗责编: 冯薇薇

  国际在线河北消息(李雨馨 通讯员 崔会芹):“电线杆被移走后,上下班再也不堵了,挺好!”近日,住在石家庄市新华区的居民张军亮看着被移走的电线杆高兴地说,“我住在泰华街北边,每次骑电动车经过这儿,人们就排成一排,很拥挤。现在不一样,道路宽敞多了。政府真是为咱们老百姓实打实地办好事,解决了大家出行不方便的现状。”

  张军亮所说的位置在石家庄市新华区泰华街317号附近。在鑫斯顿快捷酒店门前的非机动车道上,因市政道路拓宽,原来在便道上的变压器和电线杆如今立在非机动车道路中央,使宽敞的车道变得狭小,不仅严重影响过往行人通行,而且存在很大的安全隐患。

(原创)石家庄市新华区:听民声 纳民意 “杆移路畅”解民忧_fororder_微信图片_20221103140922

变压器和电线杆迁移前 供图 石家庄市新华区委宣传部

  民生事无小事。石家庄市新华区政府办接到居民反映情况后高度重视,立即交办石家庄市新华区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以下简称新华区城管局)牵头,要求新华区城管局快速落实好电线杆迁移事项,尽快为过往群众解决“拦路杆”问题,还老百姓一个畅通安全的出行环境。

  新华区城管局迅速召开部署会,就“如何将非机动车上的电线杆迁移到人行道”这一棘手问题进行研究部署。新华区城管局抽调精兵强将并组建专办组,要求专办组工作人员到现场进行调研,实地走访查看了解情况,马上制定出迁移方案。迁移电线杆并不简单,首先要取得变压器及电线杆所属产权单位同意并授权。专办组工作人员立即开展跑办、协调,安排专人与产权单位进行联系、协商、沟通,最终产权单位同意将电线杆挪到人行道。随后,新华区城管局多次与国网石家庄供电公司核实情况,跑办落实错时停电,拆、装、安等各种手续。电线杆上的变压器给迁移电线杆带来难度。于是,新华区城管局又邀请相关单位一起进行沟通磋商,寻求大家理解帮助和支持,确定好专业施工队伍到现场进行实地勘测勘察,最终确定合理迁移电线杆方案。

  考虑到广大市民出行和沿街门店用电情况,为了更快、更好地完成迁移工作,施工人员放弃休息,利用节假日,统筹安排施工,开启“白+黑”模式。设置安全围挡、拉好警戒线、挖坑、拆卸变电器、起降吊车......施工人员通力合作,最终顺利将电线杆吊起并挪到人行道上挖好的坑位回填埋好。供电局专业人员配合安装好变压器,将路面恢复平整。经过24个小时的努力,施工人员高质量完成占道变压器及电线杆迁移工作。

(原创)石家庄市新华区:听民声 纳民意 “杆移路畅”解民忧_fororder_微信图片_20221103140848

施工人员开展占道变压器及电线杆迁移工作 供图 石家庄市新华区委宣传部

  “这次停电迁移电线杆,从拆卸变压器,到移杆、栽杆、竖杆、安装,整个过程一气呵成,非常快速。”“我在这开店十几年,见证了泰华街从坑洼到平整、从狭窄到宽敞,包括这次迁移电线杆,真是让我深有感触。”......多年来阻碍道路通行的问题得以解决,周边群众纷纷拍手称赞。

(原创)石家庄市新华区:听民声 纳民意 “杆移路畅”解民忧_fororder_微信图片_20221103140858

变压器和电线杆迁移后 供图 石家庄市新华区委宣传部

  “民有所想、我有所动,民有所呼、我有所应,民有所盼、我有所干”。2022年以来,石家庄市新华区委、区政府顺应“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就是我们奋斗的目标”工作导向,努力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高度重视民生实事,紧盯群众操心事、烦心事、揪心事,不断提升城区品质建设,努力增进民生福祉。截至目前,石家庄市新华区委、区政府已先后解决了60余件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民生问题,真正把民生实事办成顺应民意、贴近民情、排解民忧的“民心工程”。

国际在线版权与信息产品内容销售的声明

1、“国际在线”由中国国际广播电台主办。经中国国际广播电台授权,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独家负责“国际在线”网站的市场经营。

2、凡本网注明“来源:国际在线”的所有信息内容,未经书面授权,任何单位及个人不得转载、摘编、复制或利用其他方式使用。

3、“国际在线”自有版权信息(包括但不限于“国际在线专稿”、“国际在线消息”、“国际在线XX消息”“国际在线报道”“国际在线XX报道”等信息内容,但明确标注为第三方版权的内容除外)均由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统一管理和销售。

已取得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使用授权的被授权人,应严格在授权范围内使用,不得超范围使用,使用时应注明“来源:国际在线”。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任何未与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签订相关协议或未取得授权书的公司、媒体、网站和个人均无权销售、使用“国际在线”网站的自有版权信息产品。否则,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将采取法律手段维护合法权益,因此产生的损失及为此所花费的全部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律师费、诉讼费、差旅费、公证费等)全部由侵权方承担。

4、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国际在线)”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丰富网络文化,此类稿件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5、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他问题需要与本网联系的,请在该事由发生之日起30日内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