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闻    |    城市远洋    |      原创      |      视界      |    直观中国    |    老外在河北    |    热点专题     |     相约冰雪    |    舆情智库
乐游冬日 趣享“石”光——2023年冬游石家庄休闲目的地发布仪式举行
2023-12-20 16:53:10来源: 中央广电总台国际在线编辑: 徐文龙责编: 冯薇薇

  石家庄的冬天,别有一番趣味。12月20日,“乐游冬日 趣享‘石’光”——2023年冬游石家庄休闲目的地发布仪式在鹿泉区西部长青举行,开启了共享好“石”光冬季巡礼的序幕。

乐游冬日 趣享“石”光——2023年冬游石家庄休闲目的地发布仪式举行_fororder_微信图片_20231220144945

2023年冬游石家庄休闲目的地发布仪式现场 摄影 徐文龙

  本次活动由石家庄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鹿泉区人民政府主办,石家庄广播电视台、鹿泉区文化广电体育和旅游局承办,各旅游企业、旅行社代表,旅游达人及新闻媒体代表参加。

乐游冬日 趣享“石”光——2023年冬游石家庄休闲目的地发布仪式举行_fororder_微信图片_20231220144954

2023年冬游石家庄休闲目的地发布仪式现场 摄影 徐文龙

  活动现场由一曲动感的舞蹈《趣享“石”光》开启,之后,石家庄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结合冬季文化旅游市场消费需求,通过风格不同的舞蹈串联引出了“活力目的地”“舒享目的地”“潮玩目的地”三个主题推介,介绍了石家庄适合冬季旅游的冰雪运动、活力约赛、民宿温泉、古城古镇、看展赏剧、嗨玩游逛等多个休闲目的地,通过形式丰富的立体化推介,让观众沉浸式感受到冬季石家庄的精彩“石”刻。

乐游冬日 趣享“石”光——2023年冬游石家庄休闲目的地发布仪式举行_fororder_微信图片_20231220144959

2023年冬游石家庄休闲目的地发布仪式现场 摄影 徐文龙

  为深入推进“文旅强市”建设,今年,石家庄市文广旅局联合市商务局、市委网信办、市旅游协会、市烹饪协会等启动了“石家庄文旅消费新场景网络评选活动”。活动掀起广泛关注,参与网络评选的超过200余万人次,浏览量超千万。经过线上投票、专家评审等环节,评选出了“石家庄十大旅游景区”“石家庄十大网红打卡地”。活动现场对“石家庄十大旅游景区”“石家庄十大网红打卡地”进行了公布。

乐游冬日 趣享“石”光——2023年冬游石家庄休闲目的地发布仪式举行_fororder_微信图片_20231220145004

2023年冬游石家庄休闲目的地发布仪式现场 摄影 徐文龙

  会场外,主办方还通过别具特色的展台向广大游客推介了石家庄的特色景区及名优特产,将“趣享‘石’光”的氛围感拉满。

  2023年以来,按照“四季游石家庄”的工作安排,石家庄市文广旅局陆续启动了春季游、暑期游、金秋游、冬季游系列宣传推广活动,全方位构建城市文化旅游品牌,传播美丽城市形象,推出一批特色鲜明、内容丰富、形式多样的新产品、新路线、新举措,为市民提供更多周末休闲好去处,为游客推介更多文化旅游目的地。本次活动作为冬季文化旅游巡礼的序幕,充分挖掘、整合了石家庄市冬季文旅资源,并进行多点位详细推介,生动呈现了石家庄市冬日的山水之美、人文之美、生活之美,力争让旅客慕名而来、不虚此行,流连忘返、还想再来。(文 张瞬晗)

乐游冬日 趣享“石”光——2023年冬游石家庄休闲目的地发布仪式举行_fororder_5

乐游冬日 趣享“石”光——2023年冬游石家庄休闲目的地发布仪式举行_fororder_2

乐游冬日 趣享“石”光——2023年冬游石家庄休闲目的地发布仪式举行_fororder_3

乐游冬日 趣享“石”光——2023年冬游石家庄休闲目的地发布仪式举行_fororder_4

国际在线版权与信息产品内容销售的声明

1、“国际在线”由中国国际广播电台主办。经中国国际广播电台授权,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独家负责“国际在线”网站的市场经营。

2、凡本网注明“来源:国际在线”的所有信息内容,未经书面授权,任何单位及个人不得转载、摘编、复制或利用其他方式使用。

3、“国际在线”自有版权信息(包括但不限于“国际在线专稿”、“国际在线消息”、“国际在线XX消息”“国际在线报道”“国际在线XX报道”等信息内容,但明确标注为第三方版权的内容除外)均由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统一管理和销售。

已取得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使用授权的被授权人,应严格在授权范围内使用,不得超范围使用,使用时应注明“来源:国际在线”。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任何未与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签订相关协议或未取得授权书的公司、媒体、网站和个人均无权销售、使用“国际在线”网站的自有版权信息产品。否则,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将采取法律手段维护合法权益,因此产生的损失及为此所花费的全部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律师费、诉讼费、差旅费、公证费等)全部由侵权方承担。

4、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国际在线)”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丰富网络文化,此类稿件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5、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他问题需要与本网联系的,请在该事由发生之日起30日内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