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全国率先出台职工医保门诊共济保障实施办法,在全国率先实现省内就医无异地,全国第一个实现异地住院“零跑腿、不见面”的省份……
2023年12月21日,在河北省深化医保改革推进医保服务便民利民新闻发布会上,省医保局相关负责人介绍,近年来,他们坚持向改革要红利、向创新要活力、向管理要效益、向服务要满意,持续深化医疗保障制度改革,让医改红利可感可及。
让群众少花钱——创新开展提高群众实际报销比例3个1%行动
药品和耗材价格高,一些药品不在医保药品目录内,报销比例较低……从2023年起,针对群众普遍反映的实际问题,河北省医保系统创新开展了提高群众实际报销比例3个1%行动,即通过扩大医保报销范围、集采提速扩面、规范医疗服务行为各提高住院实际报销比例一个百分点的目标。
医保报销范围稳步扩大。“目前,河北省医保目录内药品共2967种,其中西药1586种、中成药1381种。另外,河北省还将892种中药饮片和269种院内制剂纳入医保支付范围。根据医保基金承受能力,去年以来河北省还先后将45个医技诊疗项目、24个中医诊疗项目、64种医用耗材纳入医保支付范围。”省医保局党组副书记、副局长李胜群介绍。
集中带量采购提质扩面。“2019年河北省主动跟进国家‘4+7’药品集中带量采购试点,拉开药品和医用耗材集采帷幕,不断挤压医药价格虚高水分。”省医保局医用药品器械集中采购中心主任贾长江介绍,近年来,河北省先后集采药品604种,涵盖了高血压、冠心病、糖尿病、抗过敏、抗感染、抗肿瘤等疾病用药,平均降价62%,集采医用耗材135种、平均降价70%。
“集采的底线是质量。”李胜群说,据统计,集中采购品种中,群众使用通过质量疗效一致性评价的药品,其份额从集采前的50%上升到90%以上。以心脏支架为例,不锈钢支架产品基本上已被淘汰,目前中选的铬合金使用率达到了95%。
3个1%行动的成效已开始显现。截至2023年11月底,全省职工住院实际报销比例提高4.32个百分点,居民住院实际报销比例提高3.76个百分点。
让群众有“医靠”——去年以来全省职工个人账户资金共济家庭成员1.46亿人次、支付医药费用123.78亿元
新闻发布会上,李胜群介绍,2023年,河北省在全国率先出台职工医保门诊共济保障实施办法,将门诊医疗费用纳入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支付范围,去年以来全省职工享受门诊统筹报销51.8亿元;在全国率先开通门诊保障定点药店,将门诊统筹基金的支付范围从定点医疗机构延伸到定点药店,目前全省共开通门诊保障定点药店1450家,实现了县区全覆盖。
省医保局提供的数据显示,去年以来,全省职工个人账户资金共济家庭成员1.46亿人次、支付医药费用123.78亿元,为家庭成员缴纳居民医保140.7万人次、支付参保费用5.39亿元。
通过家庭共济,实现更加广泛的社会保障覆盖;通过三重综合保障,坚决守牢不发生因病规模性返贫的底线。
“河北省在全国率先出台健全重特大疾病医疗保险和救助制度实施意见,对困难群体实施分类资助、梯次补助,基本医保、大病保险、医疗救助三重综合保障制度进一步完善。全省脱贫人口和农村低收入人口参保率一直稳定在99%以上,去年全省脱贫人口报销医疗费用41.71亿元,落实医疗救助待遇8.63亿元。”李胜群对记者说。
让群众少跑腿——去年以来河北省异地就医直接结算2566.4万人次,医保基金支出197.49亿元
新闻发布会上,省医保局医药服务管理处二级调研员王春明介绍,2019年7月河北省统一全省异地就医备案政策,部署“河北省异地就医备案平台”,取消所有证明材料,实现全省7100多万参保人仅凭身份证号即可网上即时备案。
为进一步方便参保群众省内看病就医,2021年5月,省医保局印发《关于规范基本医疗保险省内异地就医政策实现省内无异地工作的通知》,从2021年9月1日起,取消省内异地就医备案,统一报销比例,落实门诊慢(特)病省内异地直接结算,河北省参保人省内异地就医无须备案,持社保卡就可以到全省任何一家定点医药机构进行门诊、住院直接结算和直接拿药。
此外,河北省积极推进京津冀优质医疗资源互认共享。
去年,河北省将异地就医“放管服”改革进一步引向深入:2023年2月10日河北省率先取消到京津就医备案手续,2023年4月1日京津也取消到河北异地就医备案手续。至此,京津冀全面实现区域内所有定点医药机构就医免备案和直接结算。
去年以来,河北省异地就医直接结算2566.4万人次,医疗总费用367.16亿元,医保基金支出197.49亿元。(河北日报记者 崔丛丛 赵建)
1、“国际在线”由中国国际广播电台主办。经中国国际广播电台授权,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独家负责“国际在线”网站的市场经营。
2、凡本网注明“来源:国际在线”的所有信息内容,未经书面授权,任何单位及个人不得转载、摘编、复制或利用其他方式使用。
3、“国际在线”自有版权信息(包括但不限于“国际在线专稿”、“国际在线消息”、“国际在线XX消息”“国际在线报道”“国际在线XX报道”等信息内容,但明确标注为第三方版权的内容除外)均由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统一管理和销售。
已取得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使用授权的被授权人,应严格在授权范围内使用,不得超范围使用,使用时应注明“来源:国际在线”。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任何未与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签订相关协议或未取得授权书的公司、媒体、网站和个人均无权销售、使用“国际在线”网站的自有版权信息产品。否则,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将采取法律手段维护合法权益,因此产生的损失及为此所花费的全部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律师费、诉讼费、差旅费、公证费等)全部由侵权方承担。
4、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国际在线)”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丰富网络文化,此类稿件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5、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他问题需要与本网联系的,请在该事由发生之日起30日内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