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闻    |    城市远洋    |      原创      |      视界      |    直观中国    |    老外在河北    |    热点专题     |     相约冰雪    
河北:用“新”服务营造一流商务营商环境
2024-04-16 17:09:55来源:冀时编辑:徐文龙责编:冯薇薇

  原标题:【大力优化营商环境 加快高质量发展】河北:用“新”服务营造一流商务营商环境

  冀时客户端报道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营商环境只有更好,没有最好。"今年,河北省出台优化商务营商环境措施"新30条",直面经营主体关切,不断迭代优化服务举措,让政策发力点更加精准,为推动高质量发展持续注入动力活力。

  唐山市美客多食品股份有限公司是当地一家以外贸为主的食品企业,它们生产的小包装甘栗仁产品70%销往海外。随着出口业务的增加,企业也遇到了"成长的烦恼"。

河北:用“新”服务营造一流商务营商环境

  唐山市美客多食品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 陈东:

  我们公司的主要出口对象都是RCEP成员国,我们就很想吃透这方面政策。想着如果有人上门答疑解惑,指导我们用足政策就非常好了。

  美客多遇到的困扰并非个例。作为全球涵盖人口最多的自由贸易协定,RCEP协定政策能够让企业享受关税减免红利、降低贸易成本、开拓国际市场。近年来,河北省企业对RCEP成员国进出口业务量增长较快,而部分企业因为对相关支持政策了解不够,没能充分享受到惠企政策红利。河北省商务部门有的放矢,组织开展了多场"RCEP燕赵行·企业服务直通车"活动。

  相关专家围绕企业关注的关税减免、金融服务、知识产权等支持政策,分行业、分区域开展面对面培训,助力企业扬帆海外。  

河北:用“新”服务营造一流商务营商环境

  唐山市美客多食品股份有限公司国际贸易部经理 刘军:

  (省商务厅)第一时间帮我们上门解读了RCEP政策,指导我们充分享受到政策的红利。两年来,我们的产品减免关税达到了600多万元,不仅提高了在国际市场的竞争力,还为继续扩大产品研发和海外投资的规模奠定了很好基础。

  优化营商环境,只有进行时,没有完成时。去年河北省制定出台"优化商务营商环境30条措施",今年,河北省再次出台"优化商务营商环境30条措施",不断迭代优化服务举措,让政策发力点更加精准。优化商务营商环境"新30条"提出,今年在全省开展重点领域驻点帮扶、招商引资问需问计、送服务到基层等活动,通过实地调研、现场办公、集中"会诊",面对面帮助企业解决问题。

  营商环境好不好,企业最有发言权。在石家庄市鹿泉区,中国电子石家庄人工智能计算中心项目不久前开始投入运营。该项目算力达到100P,相当于50万台高性能计算机,能够快捷地为政府和行业客户提供智能计算支持。采访中,记者了解到,这个当地招商引资重点项目,从开始洽谈到建成投运,仅仅用了不到半年时间。    

  这份密密麻麻的电子台账,显示出建设速度如此之快的原因,那就是政府部门的靠前服务。从洽谈阶段开始,石家庄市投资促进局组建工作专班,与企业定期对接、排困解难。现在项目已进入运营阶段,但当地商务部门的服务仍在继续。

  (现场声:今天很开心,老朋友把各位新朋友带过来让我们认识。)

  对于智算中心来说,迅速建立起与上下游企业的合作、让人工智能技术进入更多应用场景是投运后的头等大事。了解到企业这一需求后,石家庄市投资促进局立刻搭台,组织本地相关企业上门与智算中心对接,帮助企业扩大"朋友圈"。

河北:用“新”服务营造一流商务营商环境

  石家庄人工智能计算中心总经理 王霄宇:

  运营阶段,石家庄市投促局也帮助我们招商上下游企业,来满足我们整个算力的运营需求。我们100P的算力也完全租赁出去了,真正是做到了扶上马又送一程。

  从人找政策变成政策"找人",减少企业感受和政府政策之间的"温差"。根据河北省《2024年优化商务营商环境30条措施》,今年,河北省将把高效率帮办和个性化支持相结合,把推动政银企合作、强化外经贸资金支持、落实外商投资企业奖励政策等作为重点工作,不断优化商务营商环境。

河北:用“新”服务营造一流商务营商环境

  省商务厅政策法规处处长 戎艳峰:

  我们从提升商务政务服务效能、商务要素支撑水平、商务经营主体活力、商务法治保障能力四个方面入手,通过送服务送支持,实实在在帮助企业解决实际问题,助力企业经营发展。

国际在线版权与信息产品内容销售的声明

1、“国际在线”由中国国际广播电台主办。经中国国际广播电台授权,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独家负责“国际在线”网站的市场经营。

2、凡本网注明“来源:国际在线”的所有信息内容,未经书面授权,任何单位及个人不得转载、摘编、复制或利用其他方式使用。

3、“国际在线”自有版权信息(包括但不限于“国际在线专稿”、“国际在线消息”、“国际在线XX消息”“国际在线报道”“国际在线XX报道”等信息内容,但明确标注为第三方版权的内容除外)均由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统一管理和销售。

已取得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使用授权的被授权人,应严格在授权范围内使用,不得超范围使用,使用时应注明“来源:国际在线”。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任何未与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签订相关协议或未取得授权书的公司、媒体、网站和个人均无权销售、使用“国际在线”网站的自有版权信息产品。否则,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将采取法律手段维护合法权益,因此产生的损失及为此所花费的全部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律师费、诉讼费、差旅费、公证费等)全部由侵权方承担。

4、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国际在线)”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丰富网络文化,此类稿件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5、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他问题需要与本网联系的,请在该事由发生之日起30日内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