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河北省泊头市开展网络普法宣传活动,进一步提升全民网络法治素养,营造清朗有序的网络空间。

泊头市委网信办工作人员向群众普及法律法规知识 摄影 朱萌萌
今年以来,泊头市委网信办创新构建“线上+线下、普法+治理、精准+智慧”三位一体网络法治宣传工作体系。建强政务新媒体矩阵,整合各类平台传播优势,打造“普法漫谈”等特色普法专栏,用通俗易懂的语言解读网络法律法规;同时创作推出《网络安全为人民》等一系列优秀普法微视频,通过生动鲜活的案例和趣味化的呈现形式,让网络法治知识深入人心。结合“校园日”“法治日”等重要节点,常态化开展沉浸式普法活动。组织普法志愿者走进校园、社区、企业,通过现场咨询、情景模拟、法律知识竞赛等方式,为不同群体量身定制普法内容,切实提升普法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此外,该市创新运用“智慧矫正中心”“入企码”等数字化手段,将法治宣传嵌入基层治理和企业服务环节,实现网络普法与法治实践的深度融合。
“下一步,该市将持续深化技术赋能,不断丰富网络法治宣传的载体和形式,推动网络法治宣传走深走实,让‘上网守法、遇事找法’成为全民共识,为建设数字法治城市提供坚实保障。”泊头市委网信办主任张志国说。(文 李雨馨)
1、“国际在线”由中国国际广播电台主办。经中国国际广播电台授权,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独家负责“国际在线”网站的市场经营。
2、凡本网注明“来源:国际在线”的所有信息内容,未经书面授权,任何单位及个人不得转载、摘编、复制或利用其他方式使用。
3、“国际在线”自有版权信息(包括但不限于“国际在线专稿”、“国际在线消息”、“国际在线XX消息”“国际在线报道”“国际在线XX报道”等信息内容,但明确标注为第三方版权的内容除外)均由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统一管理和销售。
已取得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使用授权的被授权人,应严格在授权范围内使用,不得超范围使用,使用时应注明“来源:国际在线”。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任何未与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签订相关协议或未取得授权书的公司、媒体、网站和个人均无权销售、使用“国际在线”网站的自有版权信息产品。否则,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将采取法律手段维护合法权益,因此产生的损失及为此所花费的全部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律师费、诉讼费、差旅费、公证费等)全部由侵权方承担。
4、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国际在线)”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丰富网络文化,此类稿件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5、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他问题需要与本网联系的,请在该事由发生之日起30日内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