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法控制他人计算机“挖矿”2嫌疑人被批捕

2017-07-19 16:53:17  来源:中国新闻网  编辑:王珊珊   责编:董健雄

  原标题:非法控制他人计算机“挖矿”2嫌疑人被保定检方批捕

  据河北省保定市人民检察院官方微信“保定检察”披露,针对“网络犯罪花样翻新,技术性、隐蔽性强”等现状,该市莲池区检察院不畏挑战和压力,及时更新知识体系,拓宽知识层面,于近日依法批捕2名通过非法控制他人计算机系统“挖矿”获利的犯罪嫌疑人。

  经查,2016年3月,犯罪嫌疑人王某甲从QQ群获知,可以通过参与虚拟货币的运算赚钱,即网友所称“挖矿”赚钱。王某甲自学研究掌握了“挖矿”技术。因“挖矿”需要电脑购置费、电脑硬件损耗、电费等成本,为追求更高利润,王某甲通过软件工具对他人计算机信息系统进行入侵和控制,利用他人电脑为自己“挖矿”获取门罗币赚钱。

  为逃避打击,王某甲在网上租用服务器,对他人计算机信息系统侵入和控制时,进行远程登录服务器操作。之后,王某甲将“挖矿”所获门罗币通过境外交易成比特币,并将比特币转到国内转化成人民币。

  据介绍,犯罪嫌疑人王某甲非法获利40余万元人民币,犯罪嫌疑人崔某某经王某甲教授后如法炮制,非法获利8万余元。(记者 吕子豪)

国际在线版权与信息产品内容销售的声明:

1、“国际在线”由中国国际广播电台主办。经中国国际广播电台授权,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独家负责“国际在线”网站的市场经营。

2、凡本网注明“来源:国际在线”的所有信息内容,未经书面授权,任何单位及个人不得转载、摘编、复制或利用其他方式使用。

3、“国际在线”自有版权信息(包括但不限于“国际在线专稿”、“国际在线消息”、“国际在线XX消息”“国际在线报道”“国际在线XX报道”等信息内容,但明确标注为第三方版权的内容除外)均由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统一管理和销售。

已取得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使用授权的被授权人,应严格在授权范围内使用,不得超范围使用,使用时应注明“来源:国际在线”。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任何未与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签订相关协议或未取得授权书的公司、媒体、网站和个人均无权销售、使用“国际在线”网站的自有版权信息产品。否则,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将采取法律手段维护合法权益,因此产生的损失及为此所花费的全部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律师费、诉讼费、差旅费、公证费等)全部由侵权方承担。

4、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国际在线)”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丰富网络文化,此类稿件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5、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他问题需要与本网联系的,请在该事由发生之日起30日内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