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开展专项活动 规范城管执法行为

2018-07-27 09:30:05  来源:燕赵都市报  责编:董健雄

  记者从河北省住建厅获悉,2018年将在河北省城市管理执法队伍中开展“规范执法行为年”专项活动,重点解决基层执法队伍管理不严、法律意识不强、执法行为粗放等问题。

  根据《河北省城市管理执法队伍开展“规范执法行为年”活动方案》,行政执法人员从事执法活动,要佩带或者出示执法证件。严格落实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实现全过程留痕和可回溯管理。严格执行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不断完善行政处罚裁量基准制度,动态更新执法依据、权责清单。

  方案要求,行政执法人员要依法规范行使行政检查权和行政强制权,做到五个严禁:严禁无证从事执法工作;严禁故意损毁,非法查封、扣押、处置相对人物品;严禁吃、拿、卡、要;严禁私用执法车辆;严禁威胁、辱骂、殴打相对人;严禁包庇、纵容违法违规行为。

  各级城市管理执法队伍要严肃执法纪律,杜绝粗暴执法和选择性执法;要强化执法队伍作风建设,对违反纪律人员,一经查实立即启动问责程序,对不符合城市管理执法人员条件、不适合继续留在城市管理执法队伍的,要依法依规予以辞退或调离。

  方案强调,对协管人员要加强管理。协管人员不得从事具体行政执法工作,只能配合从事宣传教育、巡查、信息收集、违法行为劝阻等辅助事务。(记者 刘岚)

国际在线版权与信息产品内容销售的声明:

1、“国际在线”由中国国际广播电台主办。经中国国际广播电台授权,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独家负责“国际在线”网站的市场经营。

2、凡本网注明“来源:国际在线”的所有信息内容,未经书面授权,任何单位及个人不得转载、摘编、复制或利用其他方式使用。

3、“国际在线”自有版权信息(包括但不限于“国际在线专稿”、“国际在线消息”、“国际在线XX消息”“国际在线报道”“国际在线XX报道”等信息内容,但明确标注为第三方版权的内容除外)均由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统一管理和销售。

已取得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使用授权的被授权人,应严格在授权范围内使用,不得超范围使用,使用时应注明“来源:国际在线”。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任何未与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签订相关协议或未取得授权书的公司、媒体、网站和个人均无权销售、使用“国际在线”网站的自有版权信息产品。否则,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将采取法律手段维护合法权益,因此产生的损失及为此所花费的全部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律师费、诉讼费、差旅费、公证费等)全部由侵权方承担。

4、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国际在线)”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丰富网络文化,此类稿件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5、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他问题需要与本网联系的,请在该事由发生之日起30日内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