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法院公布3起民营企业家被判无罪案件

2019-04-22 10:55:14  来源:河北新闻网  责编:董健雄

  日前,河北省法院公布3起涉嫌合同诈骗犯罪的民营企业家被判决无罪案件,分别是北京某贸易有限责任公司及其法定代表人董某某合同诈骗被改判无罪案,张某民合同诈骗被改判无罪案,张某琦合同诈骗、职务侵占无罪案。

  “在这几起案件的审理中,省法院坚持了依法、平等、全面保护的原则,准确把握立法精神,正确适用了法律。”省法院有关负责人介绍,为深入落实党中央、省委关于产权和企业家合法权益保护的文件精神,我省法院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出台了一系列举措:依法惩治各类侵犯产权犯罪,平等保护各种所有制经济产权。客观看待企业经营的不规范问题,对定罪依据不足的依法宣告无罪。对改革开放以来各类企业特别是民营企业因经营不规范所引发的问题,严格遵循罪刑法定、疑罪从无、从旧兼从轻等原则,依法公正处理。严格区分经济纠纷与刑事犯罪,坚决防止把经济纠纷当作犯罪处理。依法慎用强制措施和查封、扣押、冻结措施,最大限度降低对企业正常生产经营活动的不利影响。严格规范涉案财产的处置,依法维护涉案企业和人员的合法权益。

  据悉,省法院将通过多种举措,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不断提高依法保护产权和企业家合法权益的司法水平,营造产权保护和企业家合法权益保护的良好司法环境,不断增强全社会和企业家的人身及财产安全感,让企业家能安心经营、放心经营、专心经营,促进我省经济持续平稳健康发展。(记者 高珊)

国际在线版权与信息产品内容销售的声明:

1、“国际在线”由中国国际广播电台主办。经中国国际广播电台授权,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独家负责“国际在线”网站的市场经营。

2、凡本网注明“来源:国际在线”的所有信息内容,未经书面授权,任何单位及个人不得转载、摘编、复制或利用其他方式使用。

3、“国际在线”自有版权信息(包括但不限于“国际在线专稿”、“国际在线消息”、“国际在线XX消息”“国际在线报道”“国际在线XX报道”等信息内容,但明确标注为第三方版权的内容除外)均由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统一管理和销售。

已取得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使用授权的被授权人,应严格在授权范围内使用,不得超范围使用,使用时应注明“来源:国际在线”。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任何未与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签订相关协议或未取得授权书的公司、媒体、网站和个人均无权销售、使用“国际在线”网站的自有版权信息产品。否则,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将采取法律手段维护合法权益,因此产生的损失及为此所花费的全部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律师费、诉讼费、差旅费、公证费等)全部由侵权方承担。

4、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国际在线)”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丰富网络文化,此类稿件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5、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他问题需要与本网联系的,请在该事由发生之日起30日内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