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家庄市新增交通违法电子抓拍设备

2019-07-26 16:47:42  来源:石家庄日报  责编:董健雄

  记者从石家庄市交管局获悉,石家庄市栾城区、裕华区新增电子警察抓拍设备,对超速、开车接打手机、不按规定使用安全带等行为进行抓拍。

  栾城区:308国道627km+800m处,机动车限速80km每小时;衡井线(北赵台西500m处)机动车限速70km每小时。同时对不按规定使用安全带、开车接打手机等交通违法行为进行抓拍。

  裕华区:槐中路与建华大街西行200米尖岭小区门口,对遇前方机动车停车排队等候或者缓慢行驶时,在人行横道、网状线区域内停车等候的交通违法行为进行抓拍;塔南路(体育大街至建华大街),对违反标志标线、违法停车的行为进行抓拍。(记者 胡雁冰)

国际在线版权与信息产品内容销售的声明:

1、“国际在线”由中国国际广播电台主办。经中国国际广播电台授权,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独家负责“国际在线”网站的市场经营。

2、凡本网注明“来源:国际在线”的所有信息内容,未经书面授权,任何单位及个人不得转载、摘编、复制或利用其他方式使用。

3、“国际在线”自有版权信息(包括但不限于“国际在线专稿”、“国际在线消息”、“国际在线XX消息”“国际在线报道”“国际在线XX报道”等信息内容,但明确标注为第三方版权的内容除外)均由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统一管理和销售。

已取得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使用授权的被授权人,应严格在授权范围内使用,不得超范围使用,使用时应注明“来源:国际在线”。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任何未与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签订相关协议或未取得授权书的公司、媒体、网站和个人均无权销售、使用“国际在线”网站的自有版权信息产品。否则,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将采取法律手段维护合法权益,因此产生的损失及为此所花费的全部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律师费、诉讼费、差旅费、公证费等)全部由侵权方承担。

4、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国际在线)”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丰富网络文化,此类稿件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5、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他问题需要与本网联系的,请在该事由发生之日起30日内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