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唐山:“共享单车”占用盲道 交警部门将依法处理
如今,走在唐山的街头,各种颜色的共享单车已经成为一道风景线。不得不说,共享单车方便了人们的出行,解决了公共出行的“最后一公里”难题,但是,接踵而来的还有车辆的乱停乱放,以及车企私自施划停车位等问题。为此,唐山交警部门对上述问题进行了调查走访,并将联系共享单车的所属企业或责任人,对车辆的乱停乱放等问题进行治理。
侵占非机动车道及盲道
“我们在辖区内巡逻时,发现共享单车存在乱停乱放、侵占非机动车道及盲道等诸多问题,为此,我们对存在这类问题的路段进行实际查看,并将问题汇总,以便于接下来的治理。”近日,记者跟随唐山市交警二大队民警在辖区内查看共享单车停放情况。
交警首先来到友谊路与朝阳道交叉路口,在该路口的东北角,记者一行见到20余辆某品牌单车整齐地排成一排。但这些自行车摆放的位置,却是非机动车道旁边的盲道。
沿友谊路向南走,在友谊路与祥云道交叉路口附近,十几辆不同品牌的共享单车同样停放在了盲道上。
不仅如此,在一些公交站点旁边,共享单车被随意地停放在候车亭内,有些单车还停放在非机动车道甚至是机动车道上。交警表示,这不仅影响了乘客上下车,更重要的是,在晚间视线不好的情况下,极易引发交通事故,给大家的人身安全带来隐患。
“共享单车”私划停车位
除去乱停乱放问题之外,交警表示,部分共享单车所属企业或责任人还在没有相关部门审批的情况下,私自施划了停车位。
在华岩路与煤医道交叉路口的西南角,记者见到在人行道上,有人专门用黄线施划了某品牌单车的“专用停车点”。在文化路与北新道交叉路口东南角,文化路与西山道交叉路口、凤凰山公园门前,同样是上述品牌单车施划了“专用停车点”。
交警二大队民警表示,这些停车位并不是交警部门施划的,而是车企私自施划,属于违法行为。
私划停车位罚款200元
交警表示,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在城市道路上施划停车泊位,应当书面征求城市道路主管部门意见,并根据交通流量的变化,对停车泊位的使用时间进行调整。其他单位和个人不得在城市道路上设置或者撤除停车泊位,或者在停车泊位设置停车障碍。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设置、移动、占用、损毁交通信号灯、交通标志、交通标线。擅自设置或者撤除道路临时停车泊位,或者在停车泊位设置停车障碍的,罚款200元。
此外,盲道是一种无障碍设施,旨在为视觉障碍者提供行路方便和安全。占用盲道的行为,将为视觉障碍者的出行带来阻碍。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非机动车停放时妨碍其他车辆和行人通行的,可处20元罚款。
唐山市二大队交警表示,下一步,交警部门将联系上述共享单车所属单位或相关负责人,责令对私自施划的停车区域进行撤除,同时要求占用盲道停放自行车的单位进行整改。
交警部门呼吁,盲道被占用或者破损,会给盲人带来极大不便。希望大家不要让盲道变“忙道”,共同为视觉障碍者营造一个安全畅通的出行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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