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是“限塑令”实施的第9个年头。“限塑令”明确规定:从2008年6月1日起,在全国范围内禁止生产、销售、使用厚度小于0.025毫米的塑料购物袋;所有超市、商场、集贸市场等商品零售场所一律不得免费提供塑料购物袋。“限塑令”的出台,除了限制使用厚度小于0.025毫米的塑料购物袋外,另一目的就是让人们尽量减少使用塑料袋,从而有效减少“白色污染”。
但现状是,集贸市场免费提供塑料袋,在超市只要花钱就能买到塑料袋。该限制的没有限制住,该减少的没有减少。“限塑令”陷入名存实亡的尴尬境地。
那么,问题到底出在哪?又该如何整治?
1 超市闷声卖塑料袋,集贸市场多免费提供
6月14日下午,记者走访了省会裕华区的两家大型超市。这两家超市的果蔬、生鲜区,每个摊位前都放有免费的手撕连卷塑料袋。哪怕只有一个西红柿、两头蒜,或者三根黄瓜、几个小芒果,超市工作人员也会用手撕连卷塑料袋将它们分类装好、称重、贴价签。在记者观察的10分钟里,几乎每个消费者的购物车里都有三个以上塑料袋。
大袋3角1个、小袋2角1个,在超市收银台,塑料袋是收费的。记者在两家超市问有没有环保袋,回答都是否定的。“超市没有环保袋,许多顾客也没有随身携带环保袋的习惯,又觉得两三角钱不算什么,基本都是直接购买。”超市的一位收银员告诉记者。
由于是午休时段,超市客流量并不大。记者在超市收银区观察了近15分钟,结账的12个顾客中,有8人购买了塑料袋,3人使用了超市的连卷塑料袋,仅一人使用了自带的针织购物袋。“我们年轻人生活节奏快,每次来超市也想不起来要带环保袋。超市购物袋收费不高,就是图个省事。”在超市结完账的王先生说。
不只是超市,集贸市场同样是塑料袋使用的重灾区,几乎无人监管。在省会育才街的一个集贸市场,记者看到每个摊位前都挂着颜色各异的塑料袋,大小都有,种类齐全,来买东西的顾客每个人手里都拎着两三个塑料袋。
“菜市场的每个摊位都提供塑料袋,如果不提供,东西就卖不出去。”蔬菜商贩小李说。“没办法,不可能每天出门都随身带着环保袋吧。”正在买水果的市民梁女士说。
“限塑令”的实施,目的在于通过价格的杠杆调节作用,来提高公众的环保意识,减少和限制塑料袋使用,遏制“白色污染”。但现在看来,“限塑令”在超市成了“卖塑令”,在集贸市场则沦为一纸空文,遏制“白色污染”的作用并不明显。
2 生产成本低,监管有难度,尚无替代品
常年关注环保事业的《公益河北》制片人苏志辉,在2008年前后,曾经暗访过宁晋等地生产不合格塑料袋的小工厂。在那里,厚度小于0.025毫米的超薄塑料袋,只需要简单的设备,在家庭作坊就可以生产,成本极低。多年来,由于市场需求庞大,厂家有利可图,不合格塑料袋从生产源头难以禁绝。
他也亲身经历了“限塑令”是如何从大张旗鼓走向偃旗息鼓的。“限塑令”实施之初,工商部门查市场,质监部门查源头,真有一段时间管控得不错。因为塑料袋生产企业众多,销售渠道和使用场所更是五花八门。但随着时间的推移,监管部门鞭长莫及,惩罚力度越来越小,检查次数也越来越少,最终默许了商家对塑料袋的肆意使用。
“违法成本低,相关部门监管不力,也变相助长了一些不合格塑料袋厂商和销售商不顾禁令,尤其是一些违规生产超薄塑料袋的黑作坊更是明目张胆地在生产超薄塑料袋。”苏志辉认为。
不少业内人士认为,“限塑令”虽然限制使用超薄塑料袋,但9年过去了,却仍未推出合适的替代品。现有的无纺布等材质的环保袋在价格、携带和使用等方面,都无法与塑料袋相比。而且,塑料袋装完商品还可以装垃圾,哪怕付点钱,消费者认为都是可以接受的。
另外,“限塑令”本身也有局限性。按规定,所有超市、商场、集贸市场等场所一律不得免费提供塑料袋。但外卖、快递等行业,是否也应听令行事?据有关部门测算,快递行业一年需要用120亿个塑料袋、247亿米的封箱胶带。这个缺乏明文规定的灰色空间,给了塑料袋继续泛滥的机会。
3 应立法完善“限塑令”,加强对塑料袋的回收利用
“限塑令”实施9年,仍主要依靠行政手段来执行。对此苏志辉建议,应通过立法手段完善“限塑令”,加大处罚力度。如美国的《资源保护与回收法》、日本的《再生资源法》、德国的《循环经济法》等对塑料制品的使用都有明确规定。
经济学领域专家表示,通过收费限制塑料袋的使用无可厚非,但要避免“限塑令”成为“可塑令”。塑料袋现阶段是生活必需品,即使收费,人们也照样使用。而且人们付费以后,使用起来更理直气壮,这与“限塑令”的环保目的是相悖的。
因此,要解决目前的执行困境,必须提高“限塑令”的刚性效力。专家建议,有关部门除了要做好宣传引导外,还应严格控制生产环节,打击违规生产超薄塑料袋的黑作坊,严格监控批发、零售、消费等环节。同时,要组织科技人员研究和开发塑料袋的替代品,并探索以财政补贴形式支持生产环保购物袋的企业,使其出厂价格降下来,逐步替代塑料袋。
有报告指出,目前全球只有14%的塑料包装得到回收,而最终被有效回收的只有10%。实际上,塑料袋属于石化类产品,本身有回收再利用价值。
“绿色和谐使者”民间环保组织负责人鄢福生表示,“限塑令”的目的是减少塑料袋使用量,不妨将执行重点放在回收环节上。目前,塑料袋的消费端难以全面监控,消费者也为塑料袋花了钱,很难限制消费者使用塑料袋。因此,要加强对塑料袋的回收利用,可考虑通过税收调控方式将环保成本转移到供给端,并对塑料袋回收商家给予补贴,逐步提高塑料袋的回收利用率。 (记者 杨玉 邢杰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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