滹沱河生态区重新开放

2017-09-06 10:03:08  来源:石家庄日报  责编:董建雄

  图片默认标题_fororder_res01_attpic_brief (1)

图为滹沱河景观《城市轨迹》采用真实列车进行景观布置,可以让游人感受石家庄的历史。记者 张晓峰 摄

  斑驳沧桑的枕木铁轨、蒸汽机车、承载着旧时回忆的绿皮车厢……9月5日,记者在滹沱河畔看到,滹沱河生态区内的城市轨迹等景观节点已完成建设,生态区已重新向市民开放。

  当日上午,记者由子龙大桥东侧进入滹沱河生态区时,在南岸看到,处处郁郁葱葱,鲜花盛开;河面宽阔,水波荡漾;之前工程建设设置的围挡已全部撤除,沿景观路向东,直到太行大街,一路畅通无阻。

  充满沧桑感的“城市轨迹”

  在新元高速以西,景观路与河水之间,一座开放式景区隐于葱绿之中。透过树木缝隙,隐约可以看到一列绿色的火车。“这是城市轨迹景区,以火车文化为主题,增强人们对石家庄火车拉来城市的记忆。”滹沱河生态管理处副主任郑磊说。

  走近细瞧,一段极具年代感的枕木铁轨上,稳稳地停放着一列绿皮火车。黑色的车头为早已退出历史舞台的蒸汽机车,车厢是两节过去颇为常见的绿皮车厢。站在这里,仿佛能听到这列已退出历史舞台的绿皮火车正“咣当咣当”地穿越历史时空,向前轰鸣而去。

  景区内,细节之处体现着强烈的设计感。火车旁边的道路,按照轨道的造型铺设;不远处,一处花坛颇为不同,铁质的花坛满是锈迹……处处景观配合火车主景观,形成整体景观效果。

  “滹沱印迹”灵动而有韵味

  在滹沱河生态区4号水面北岸,滹沱印迹景区沿河道水流方向铺陈布置,错综的木栈道模拟着滹沱河水的涨落痕迹。从高空俯瞰,一尾大鱼吐泡的图案映入眼帘,给滹沱河畔增添了独特的艺术韵味。

  据郑磊介绍,城市轨迹和滹沱印迹景区都属于滹沱河生态景观工程的一部分,其坚持“生态、生活、时代、文化、科技”五大主线,对叶子广场、滹沱之舞、滹沱印记、城市轨迹和黄金海岸进行提升改造,完善木栈道、广场、生态降解池等基础服务设施,提升景区承载力。

  在强力恢复滹沱河两岸自然生态系统,提高游客亲水体验的基础上,依托已有道路,未来将形成电瓶车+自行车+步行三条风景环线,实现安全、便捷、专属的景区交通,进一步推进城河互动和人文生态融合。

  “湿地公园”触摸近在咫尺的湿地

  在子龙大桥以西,107国道以东,滹沱河的南岸,则是今年新建成开放的湿地公园。因日前滹沱河放水,这里形成了较大的水面。河岸上,可以看到芦苇、蒲草等大量水生植物,曲曲折折的驳岸,别有一种郊野情趣。

  郑磊说,此次主要改造了石笼驳岸,并建设亲水平台,道路以木栈道为主。同时,种植了大量的水生、湿生植物,包括千屈菜、花叶芦竹、芦苇等,共40余种。湿地公园面积约12万平方米,并新增沙滩5万平方米,有运动、集会、休闲娱乐功能。

  生态区景观效果已经形成

  “前面我们看到的这些工程,都属于滹沱河生态区的一期工程。”郑磊说,滹沱河生态区是省、市重点生态建设项目,范围主要是滹沱河市区段,从中华大街到东三环北延线,全长约19公里,规划总面积3300公顷。

  工程分两期建设,一期工程2014年开工建设,包括滹沱河生态绿廊工程、滹沱河生态景观工程、滹沱河滨水生态公园、滨水生态园文化设施建设、子龙大桥游园。二期工程包括河湖景观工程、生态景观(二期)工程、生态区设施完善工程,计划于今年内开工。

  经过三年的建设,滹沱河生态区目前已完成绿地建设9400亩,栽植金叶榆、紫叶李、香花槐等乔灌木230万株,五彩石竹、紫花苜蓿、荷兰菊等各类花卉330万平方米,新建甬路12万平方米,滨水景观路9万平方米。

  (记者 靳晓磊)

 

国际在线版权与信息产品内容销售的声明:

1、“国际在线”由中国国际广播电台主办。经中国国际广播电台授权,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独家负责“国际在线”网站的市场经营。

2、凡本网注明“来源:国际在线”的所有信息内容,未经书面授权,任何单位及个人不得转载、摘编、复制或利用其他方式使用。

3、“国际在线”自有版权信息(包括但不限于“国际在线专稿”、“国际在线消息”、“国际在线XX消息”“国际在线报道”“国际在线XX报道”等信息内容,但明确标注为第三方版权的内容除外)均由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统一管理和销售。

已取得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使用授权的被授权人,应严格在授权范围内使用,不得超范围使用,使用时应注明“来源:国际在线”。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任何未与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签订相关协议或未取得授权书的公司、媒体、网站和个人均无权销售、使用“国际在线”网站的自有版权信息产品。否则,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将采取法律手段维护合法权益,因此产生的损失及为此所花费的全部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律师费、诉讼费、差旅费、公证费等)全部由侵权方承担。

4、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国际在线)”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丰富网络文化,此类稿件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5、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他问题需要与本网联系的,请在该事由发生之日起30日内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