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关于创新管理优化服务培育经济发展新动能的实施意见》出台推动创新驱动与制度创新有机结合
近日,石家庄市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创新管理优化服务培育经济发展新动能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意见》提出,石家庄市将从以创新驱动激发市场活力、积极开展先行先试等八个方面入手,推动创新驱动与制度创新有机结合,加快培育我市经济发展新动能。
建设一批科技成果产业化基地
根据《意见》,石家庄市将不断强化政府对创新的引领作用,围绕重点发展的支柱产业和战略性新兴产业,建设生物医药、通用航空、电子信息等3至5个产业创新中心。
同时,深度融入区域协同发展。依托现有产业园区,打造产业转移示范区,建设一批科技成果产业化基地,为承接雄安新区科技成果在我市转化奠定基础。加强与京津对接合作,依托石家庄京津冀产学研联盟等协同创新和服务平台,发挥石家庄科技大市场完善的科技交易市场化、科技成果产业化、科技资源共享化、科技服务集成化综合服务功能。建设一批国家级、省级众创空间、科技企业孵化器、加速器,全面提升科技孵化能力。
深入推进石保廊全面创新改革试验
《意见》明确提出,石家庄市将积极开展先行先试,深入推进石保廊全面创新改革试验,在高新区开展知识产权综合管理改革、知识产权质押贷款风险补偿改革、金融业服务科技创新改革、创业投资企业税收优惠改革,打造全市创新发展政策高地、创业创新高地。
深化国有企业创新创业改革,依法进行企业破产清算工作,鼓励国有企业进一步加大研发投入力度,积极承担国家重大科技和产业化示范应用项目。研究建立有利于国有企业、国有资本创业投资的容错机制。
支持高新区等县区争创省双创示范基地,引进京津双创资源,发展一批双创支撑平台,构建区域双创发展生态,调动双创主体积极性,发挥双创和“互联网+”集众智汇众力的乘数效应,发展新技术、新产品、新业态、新模式,带动高质量就业,推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向更大范围、更深程度、更高层次发展。利用京津众创空间品牌输出,在我市建设一批分支机构,促进我市众创空间等新型孵化器发展,进一步释放全市创业创新活力。
全面落实企业投资负面清单
在监管新模式的探索上,《意见》指出,将完善以负面清单为主的产业准入制度。全面落实企业投资负面清单,除《河北省禁止投资的产业目录》和《河北省政府核准的投资项目目录》外,对企业基于自愿的固定资产投资,全部实行备案制,为企业提供最为便捷的服务。同时,建立协同高效监管制度,今年年底前实现全市“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方式全覆盖。加大失信行为曝光力度,强化失信联合惩戒,开展审慎稳妥金融保险监管。
在建立完善科技成果转化机制上,大力推进石家庄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园区建设河北·京南国家科技成果转移转化示范区。提升创新创业服务能力,打造一批众创空间、孵化器、加速器和创新创业产业园区。加快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的推广应用,促进全市装备制造业向高端转型。
建设全国产业转型升级试验区
《意见》明确,石家庄市将支持企业通过改技术、改工艺、改装备、改产品、改管理等方式实施创新平台建设、智能制造、绿色制造、服务型制造、产业高端化等技术改造项目建设。积极开展化解过剩产能行动、传统优势产业改造提升行动等十大专项行动,促进石家庄市产业结构更趋合理、工业结构进一步优化、过剩产能得到有效化解、产业综合竞争力明显提升。
推进“互联网+”行动。结合石家庄市智慧城市建设,重点支持创业创新、民生服务、社会管理、产业升级四个领域二十一项具体任务。加快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工作,建设全市网上政务服务平台,逐步推进政务服务事项网上办理。大力支持大数据、物联网、下一代互联网、新一代移动通信等网络信息技术的研发和应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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