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停车场扣着事故车不放行 为啥 停车场老板称交警部门拖欠停车费用 深泽县交警大队:不能耽误取车,尽快解决
深泽县交警为王先生开具的事故车辆放车单。
王先生的车放在停车场内取不出来。
市民王先生和另外几名车主最近比较闹心,开车出事故挨罚不说,最后到事故停车场取车还不顺利。原来事故停车场和交警大队之间因停车费用问题,导致连续多日出现事故车“有进没有出”的怪现象。交警大队负责人表示:“正在了解情况,争取尽快解决。”
事件 交警队指定停车场 让事故车“有进没出”
4月17日,市民王先生来电反映,4月4日10时20分许,他公司的一辆车牌号为冀EF50**号重型厢式货车,沿深泽县安新线由北向南行驶至中白庄村附近时,和同向行驶的电动自行车相撞,造成两车不同程度受损,电动车主程女士受伤后被送往医院。后经深泽县交警部门认定,王先生公司对此次交通事故负全责。
事故发生后,王先生的事故车被拖行至由交警指定的停车场。在等到处理清由事故所造成的后续事宜后,深泽县交警大队于4月12日为其开具了事故车辆放车单。然而,当王先生手持放车单来到事故车停车场时,停车场却以交警大队拖欠其租金为由不予放行。王先生说:“事故车辆放车单开出已经好几天了,可停车场就是不放车,工作人员称是因为交警大队拖欠停车场多年的租金不给。”
现场 停车场大门紧闭 多名车主取车难
4月17日10时许,记者和事故车主王先生来到深泽县事故车停车场,只见停车场大铁门紧闭,远远看见里面有一位工作人员,遂向其说明是来取事故车的。该工作人员称:“老板没在,要取车找我们老板吧。”王先生问老板电话是多少?工作人员说不知道。这时一位姓张的小伙儿从远处赶过来,他拿出“深泽县交警大队事故车辆放车单”,结果也没能如愿把车取回。在得知记者一行也是为取车而来时,他当即大倒苦水。原来,他在一家电信部门工作,前段时间由于车辆剐蹭事故,在4月3日事故车被拖至停车场,等到事故处理清之后,交警部门在4月16日为其开具了事故车辆放车单。张先生拿着放车单来到停车场后,工作人员却不让开走车,这事可让张先生犯了难。“我们单位现在业务繁忙,正急需用车呢!”张先生说。
调查 停车场老板:交警部门欠费三年
正在大家为取车在停车场门前着急的时候,一位不愿透露姓名的人士说,停车场老板可能在隔壁一处办公场所内。于是大家抱着试试看的态度来到隔壁,看到办公室内有一位中年男士。于是大家说明来意,该男士自称姓郭,是这家停车场的负责人。郭先生说:“我知道大家取车心切,可是我也没办法,停车场是和交警大队有停车协议的,可是停车到现在已有三年了,一直没有给过停车场停车费用。”“停车场现在也没有办公经费了,就在前几天,由于开不出工资,一位负责看管停车场的工作人员辞职了。”郭先生称。到最后郭先生也没有开门放车。
4月17日10时40分许,记者和车主来到深泽县交警大队事故科,并要求帮助协调车主取回停放在停车场内的车,事故科的一位民警称确实是欠着停车场的费用,不过这事他也做不了主,得找大队领导。在主管交通事故的副队长办公室,敲门无人应答,其他工作人员称其去开会了。
说法 欠费不能影响车主取车 尽快解决
4月17日15时许,记者通过电话联系到深泽县交警大队,一位杜姓负责人说:“交警大队和事故车停车场确实有一些历史遗留问题,可能涉及一些费用,但需要协商,不管怎么说也不能耽误车主取车。”该负责人说,他现在放下电话就去了解情况,争取尽快把问题解决。(记者 柳安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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