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河北省大力加强煤矿安全生产培训工作,坚持“依法培训、依法考核、依法发证、依法查处”的原则,按照严格、规范和“四个着力”的要求,探索开展了煤矿井下从业人员素质提升工程。
2018年5月,省安监局根据《煤矿安全培训规定》《关于开展煤矿安全培训整治推进煤矿从业人员素质提升的通知》等,及时对《河北省煤矿井下从业人员素质提升工程实施方案》进行了修订完善,并印发实施。调整后的实施方案,对素质提升工程各阶段的时间安排进行了调整,强调了必须保证井下从业人员素质提升工程集中脱产培训期间的基本工资待遇,同时进一步明确了煤矿企业要建立从业人员培训教育奖惩机制。对于成绩优秀的农民轮换工,每年转为长期合同工的比例原则上不低于20%,充分调动从业人员参加素质工程学习培训的积极性。
同时,河北省煤矿井下从业人员素质提升工程的配套培训教材和考核大纲(试用版)已在冀中能源峰峰集团试用近两年的时间,效果良好。2017年,根据河北省南北地域煤矿实际和井下工种情况,省安监局多次组织有关专家、教材编写人员和煤矿一线管技人员分专业对试用版教材和考核大纲进行进一步修订完善。目前,教材、培训大纲及考核要求已全部完成修订工作,由煤炭工业出版社正式出版发行,并将于近日发放各煤矿企业,为河北省全面开展煤矿井下从业人员素质提升工程奠定了坚实基础。(汤建生、潘文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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