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全国“扫黄打非”办公室会同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安部、文化和旅游部、国家广播电视总局、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联合下发《关于加强网络直播服务管理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强调落实用户实名制度,加强网络主播管理,建立主播黑名单制度,健全完善直播内容监看、审查制度和违法有害内容处置措施。(据人民网8月21日报道)
近些年,随着我国移动互联网的普及和发展,网络直播日益受到人们的关注和追捧。据一组数据显示,截至2017年年底,全国网络直播用户达4.22亿,超过网民总数的一半;提供互联网直播平台服务的企业达到数百家,市场营收超过300亿元。
然而,网络直播在蓬勃发展的同时,也存在诸多乱象。一些网络直播平台和主播游走在道德与法律的底线边缘,有的为了“吸粉”无所不用其极,你敢直播生吃动物内脏,我就敢直播“鞭炮炸裤裆”;有的在利益驱使下,直播一些粗俗下流甚至淫秽色情的内容。诸如此类的乱象,不仅污染了网络空间,也败坏了社会风气,更对广大网民尤其是青少年的行为方式、价值取向产生了极大的危害。
其实,为了整治网络直播乱象,相关部门不可谓不努力——先后出台《互联网直播服务管理规定》和《网络表演经营活动管理办法》,对网络直播进行规范和整肃,起到了积极作用。但是也要看到,由于网络天然的虚拟性、隐蔽性,加之缺乏用户实名和黑名单等制度,监管工作常常“有劲使不上”,难以从根本上解决问题。譬如说,一些不良网络主播被直播平台封杀后,往往可以迅速到别的平台换个“马甲”重新来过。
此次《通知》的下发为加强网络直播监管打上了“制度补丁”,用户实名制度和主播黑名单制度更是堪称“大招”,一方面可以有效解决监管不精准甚至“无的放矢”的问题,另一方面对网络主播也具有极强的震慑力——实名网络主播一旦因违规违法进入黑名单,在全网范围内就再也无法注册网络直播账号,这无疑可以有效消除一些人的侥幸和投机心理。
“越规者,规必惩之;逾矩者,矩必匡之。”严格的执行、有效的落实是制度发挥作用的关键。相关部门应各司其职、紧密配合,切实把《通知》要求落到实处,让相关制度真正成为“带电的高压线”,保障网络直播健康发展。(康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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