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探索“基本医保”到追求“全民健康”
——河北省深化医改纪事
制图/展茂光
全民健康,事关全面小康。
改革开放40年,解决群众看病问题,一直是我省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着力点。
从基本医保到大病保险,让“小病拖、大病扛”的现象基本消除;从以药补医到医药分开,让公立医院开始回归公益;从“医联体”到“家庭医生”,让群众看病就医更加便捷……
不触碰难点,不叫改革;不击中痛点,难见效果。深化医改,正在努力让全省城乡群众走上“病有所医”的健康之路。
扩量提质,建成覆盖城乡居民的医疗保障体系
近日,记者见到省医疗保险事业管理局副局长陈利群时,他正在研究分析今年上半年我省城乡居民医保的相关数据。
5873.7万城乡居民参加医疗保险,参保率达95%以上;1月至6月,2826万人次门诊或住院看病,享受医疗保障达185亿余元……这些数据的取得,在一直与医疗卫生打交道的陈利群看来,颇为不易。
1989年,陈利群大学毕业后,被分配到承德县一家乡镇卫生院工作。在与农村患者接触的那段日子里,他切身体会到了农民看病的艰难。
“那时很多群众有了病看不起,‘小病拖、大病扛’现象非常普遍。”陈利群说,当时社会上流传着“救护车一响,一年猪白养”“住一次院,一年白干”的顺口溜。
改革,就是要从老百姓反映强烈的问题入手。2003年,我省在曲周、迁安、枣强开展了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试点。
“当时,农民一年只要交10元钱,看病费用就能按比例报销。”时任承德县卫生局局长的陈利群介绍,那时新农合工作由卫生部门负责,所以他对这项政策格外关注,“我们县也积极争取,2005年被确定为省里第三批试点县。”
2007年,陈利群调至省卫生厅,从事新农合相关工作。“当时,建立完善新农合制度,连续三年被省委、省政府列入十项民心工程。”陈利群说,新农合政策涉及老百姓的切身利益,每项政策的出台,他们都要经过多次调研、研讨。“我们每月、每季度、每年都要制作新农合数据报表,每个报表下来,数据量就达上万个。有一次,省里临时决定第二天要研讨一项新农合新政策,为了提供准确参考,我们晚上挨个给各市打电话核实数据,一直忙到深夜。”
2008年,新农合制度在我省全面推行,4668万农民参加新农合,参合率为86.29%。“有了医保做保障,老百姓得了病不再‘等拖扛’。”陈利群说,仅2008年一年,全省就有1700多万人次得到合作医疗补偿,补偿资金达到了37亿元。
医疗保障,不能漏掉一个人。2008年,我省又全面启动城镇居民医保,填补了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实施后出现的“空白地带”。
2016年11月,陈利群的工作有了新变化。他和从事新农合工作的同事一起被整合到省医保局。
“随着改革的深入,两种医保制度城乡分割的弊端逐步显现。为取消城乡居民医保差别,2016年,我省将新农合与城镇居民医保合并,建立了统一的城乡居民基本医保制度,农民与城镇居民享受同样的医保待遇。”陈利群笑着说,他的调离也佐证着,我省覆盖城乡居民的医疗保障体系初步形成。
“蛋糕”大了,保障更强。陈利群介绍,参保城乡居民可报销药品从1346种左右扩大到2623种,也增加了一批定点医院和定点药店。
此外,我省在推进城乡居民医保的过程中,还针对“一场大病,一家返贫”现象,全面实施了大病保险制度,不断建立完善提高对重大疾病的医疗保障水平。目前,大病保险已全面普及。
从2016年起,我省每年投入财政资金20亿元,对全省农村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实行了“基本医保+大病保险+医疗救助”三重医疗保障救助,有效解决了患大病群众医疗费用过高、负担过重的难题。
回归公益,公立医院全面取消药品加成
7月26日10时许,馆陶县北郭庄村村民师妍来到县医院结算窗口前,给1岁多的孩子办出院手续。10天前,她的孩子被开水烫伤,到皮肤科住院治疗。
药费816元、手术费500元……看着出院结账明细清单,师妍告诉记者:“平均一天的药费还不到100块钱。”
“你们要问我变化是咋来的,这得益于取消药品加成政策的实施。”馆陶县医院院长王磊介绍说,2012年以前,馆陶县医院和全省其他公立医院一样,一直采用“以药补医”政策。
“政府为弥补对公立医院投入不足等问题,从上世纪80年代开始,允许公立医院在药品进价基础上加价销售。”王磊说,“以药补医”政策在当时确实发挥了积极作用,但后来逐步演化成一种逐利机制,多开药、开贵药的“大处方”加重了群众看病的负担。
2010年底,王磊从馆陶县卫生局调到县医院任院长。“当时,医院的药占比达到55%。也就是说,老百姓住院,药费占了一大半。”王磊回忆说,从那时起,他就想改变这种不正常的现象。
没想到,机会很快就来了。2012年,馆陶县医院被列为我省县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试点医院。“尽管我们之前在降低药占比方面已经采取了一些措施,但当医院真被确定为试点时,还是有相当一部分医护人员有畏难情绪。”王磊说。
开弓没有回头箭。围绕取消药品加成这个核心,王磊在医院开展了一场大讨论——“如果靠药品能看好病,要医生干什么,要医院干什么?”在此基础上,他们每周至少召开一次治疗效果分享会,由各科室提供实际病例,就用药多少的治疗效果进行对比分享。
2013年7月1日,馆陶县医院取消所有药品加成,正式拉开了医院综合改革的帷幕。
“取消药品加成涉及各方利益的重新调整,事关医疗、医保、医药‘三医联动’改革,是最难啃的一块硬骨头。”王磊坦言,每次医院召开医改会议,都能听到各种抱怨。而且,一些骨干医生担心收入受影响,辞职“另攀高枝”。
既要控费,更需发展。如何保证改革后医护人员的待遇不下降,成了摆在医院面前的一道难题。
“仅取消药品加成,医院一年就损失几百万。”王磊说,在确保老百姓基本医疗费用总体不增加的前提下,他们按照医改方案,实施了补偿机制改革、医疗服务价格改革、分配制度改革、支付制度改革等一系列配套改革,保护和提高医护人员工作的积极性和主动性。
从2013年起,我省在总结馆陶县医院等11个县级医院改革试点经验的基础上,逐步推行县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
老百姓满意是衡量改革成效的唯一标准。王磊告诉记者,实行综合改革以来,馆陶县医院门诊病人平均医药费用、住院病人人均费用增幅、药占比等大幅下降,公立医院公益性日趋明显。
由县级到市级、省级,以取消药品加成为突破口的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在全省逐渐形成共识。
2017年8月26日零时,石家庄、承德、秦皇岛、廊坊和保定5个设区市所有城市公立医院,同时启动药品零差率销售,全部取消药品加成(中药饮片除外)。至此,我省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实现全覆盖。
“取消药品加成后,我省公立医院药品价格平均降低12.7%,大型医用设备检查和检验类项目价格平均降低10%。”省医改办主任李殿军介绍,2017年,城市公立医院药占比为38.72%,与2016年相比下降了5.4个百分点。
资源下沉,构建合理就医新格局
站在卫生院门诊大厅,看着进出的病人和忙碌的医生,巨鹿县张王疃乡卫生院院长乔丽平感慨万千:以前,乡镇卫生院破破烂烂,也没有几件像样的医疗设备。别说病人来看病了,就是医生也没人愿意留下来,技术水平高一点的几乎都另谋出路了。
乔丽平介绍,改革开放初期,由于医疗资金、资源涌向大城市和大医院,城乡医疗卫生资源配置不均衡、不合理的问题日益突出。很多像他们这样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渐渐失去了吸引力,而三甲医院却人满为患,这也进一步加剧了老百姓看病难、看病贵问题。
没有改革,就不可能有群众家门口看病的便捷。
“2009年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启动后,我们县将更多的财力、物力投向基层,把更多的人才、技术引向基层。”巨鹿县卫生计生局副局长张敬旗介绍,他们先后投入2300万元用于乡镇卫生院建设,并为其配备了价值2800万元的医疗设备。
硬件建设上去了,“软件”不能“软”。巨鹿县通过开展双万名医师支援农村卫生工程,制定城市医生晋升职称前到农村医疗卫生机构服务制度,组织城乡医疗机构建立对口支援和协作关系等措施,全力提升基层服务能力。
县级医院是新一轮医改的主战场,也是推进分级诊疗、构建就医新格局的重要一环。2016年,巨鹿县在全省率先推行“基层首诊、双向转诊、急慢分治、上下联动”分级诊疗模式,探索建设了县域医共体。
“县域医共体以县医院为核心,打破区域壁垒,联合所有乡镇卫生院,实行设备、人才、管理、资源、政策共享。”张敬旗介绍,群众不用来县医院,就能享受到专家服务,这也进一步激发了基层医疗机构的活力。
“从往外走到培养人才留下来,再到大医院专家沉下来,我们卫生院的好医生越来越多。”乔丽平指着门诊大厅墙上的出诊医生安排表说,这里面既有他们自己的医生,也有县医院的专家。
改革到底给乡镇卫生院带来了哪些变化?乔丽平提供的一组数据很能说明问题:与两年前相比,她所在的乡卫生院床位使用率从不到10%提高到98%,业务量提高了112%。
“推进优质资源下沉,实行分级诊疗制度,是我省新一轮医改的基本路径。”省卫生计生委主任梁占凯介绍,我省在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启动伊始,就将加强基层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建设列为五项改革重点工作之一,全面部署,强力推进。目前,全省每个县(市)都建有一所二级甲等县级医院,每个乡镇都建有一所政府办卫生院,每个村都建有一所标准化卫生室。
为让群众在家门口看上京津专家,我省还借力京津冀协同发展,积极推进与京津医疗合作。
梁占凯介绍,从2014年至今,我省已有300余家二级以上医疗机构与京津大医院建立了联系,合作项目达400余个;京津冀互认临床检验项目达33项,医疗机构达296家。医用耗材联合采购实行分类分批采购,首批共选定了六大类医用耗材涉及179家企业的32202条产品。
随着一系列改革政策措施的出台和实施,在家门口看病正成为越来越多群众的新选择。当前,我省90%的患者首诊选择在当地医院,“小病不出乡,大病不出县”的就医新格局基本实现。(记者 张淑会 王敬照)
1、“国际在线”由中国国际广播电台主办。经中国国际广播电台授权,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独家负责“国际在线”网站的市场经营。
2、凡本网注明“来源:国际在线”的所有信息内容,未经书面授权,任何单位及个人不得转载、摘编、复制或利用其他方式使用。
3、“国际在线”自有版权信息(包括但不限于“国际在线专稿”、“国际在线消息”、“国际在线XX消息”“国际在线报道”“国际在线XX报道”等信息内容,但明确标注为第三方版权的内容除外)均由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统一管理和销售。
已取得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使用授权的被授权人,应严格在授权范围内使用,不得超范围使用,使用时应注明“来源:国际在线”。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任何未与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签订相关协议或未取得授权书的公司、媒体、网站和个人均无权销售、使用“国际在线”网站的自有版权信息产品。否则,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将采取法律手段维护合法权益,因此产生的损失及为此所花费的全部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律师费、诉讼费、差旅费、公证费等)全部由侵权方承担。
4、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国际在线)”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丰富网络文化,此类稿件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5、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他问题需要与本网联系的,请在该事由发生之日起30日内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