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5日,记者从石家庄市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办公室获悉,根据石家庄市气象、环保部门联合会商结果,自5日12时起,全市解除重污染天气Ⅱ级应急响应,但机动车常态化限行措施继续执行。
经市气象、环保部门联合会商,自5日凌晨开始,因受降雨和持续冷空气影响,全市湿度增大,环境空气质量逐渐好转,污染扩散气象条件维持有利。为此,市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决定,自5日12时起解除重污染天气Ⅱ级应急响应。
据了解,此次重污染天气Ⅱ级应急响应从10月31日12时起开始启动,以减轻不利气象条件对石家庄市环境空气质量的影响,最大限度保障群众身体健康。(记者 靳晓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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