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建立专利侵权纠纷处理快速反应机制
重大案件办理周期不超过三个半月
近日,河北省市场监管局印发通知,提出加大知识产权保护力度,提高办案效率,深入推进一流营商环境体系建设,在全省建立专利侵权纠纷处理快速反应机制。
通知提出,缩短办案周期,着力破解专利侵权纠纷案件“周期长”问题,推广利用调解方式快速处理简易案件,及时快速化解纠纷。重大复杂专利侵权纠纷行政案件办理周期不超过三个半月。对因专利权无效宣告程序中止的案件,国家知识产权局作出无效宣告后,应当及时恢复对案件的处理。
通知明确了专利侵权纠纷案件四种受理渠道。发生专利侵权纠纷后,当事人直接请求市场监管部门处理。通过全省市场监管投诉举报热线12315及向社会公布的互联网、邮寄地址、窗口等投诉举报渠道接收。上级交办。外地移送。
执法人员在处理专利侵权纠纷案件时,要充分发挥调解作为快速处理纠纷有效手段的作用,将调解贯穿于专利侵权纠纷处理全过程。处理专利侵权纠纷案件时,可以根据当事人自愿的原则,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在查明事实、分清是非的基础上,促使双方当事人相互谅解,达成调解协议。调解协议内容不得违反法律强制性规定,不得损害国家和他人的利益。
加强重点领域执法。对电商平台、展会、产业聚集区、专业市场、进出口等关键领域和环节构建行政执法、仲裁、调解等快速处理渠道。推动电商平台有效运用专利权评价报告快速处置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专利侵权投诉,快速解决纠纷。
加强知识产权侵权鉴定能力建设,推进国家知识产权局在石家庄市开展的知识产权侵权纠纷检验鉴定试点工作,探索知识产权侵权纠纷检验鉴定工作体系,制定知识产权侵权纠纷检验鉴定工作规范,建设知识产权侵权纠纷检验鉴定工作队伍。
积极推进专利侵权纠纷行政裁决工作,创新工作方式,推行立案登记制,简化立案手续。建立案件送达信息网上公告制度,方便案件送达。推行专利侵权纠纷案件书面审理机制,为当事人节约时间。建立行政裁决与专利确权程序联动机制,提高办案效率。充分发挥专利侵权纠纷行政裁决效率高、成本低、专业性强、程序简便的优势,促进专利侵权纠纷的快速解决,保护创新的积极性。(河北日报记者马彦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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