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峰峰矿区“三措并举” 严管厚爱驻村工作队
河北共产党员网讯(通讯员殷子萱)2022年以来,河北省邯郸市峰峰矿区通过细化职责任务、严肃工作纪律、强化待遇保障等措施,持续加强驻村工作队监督管理,为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全面推进乡村振兴注入强劲动力。
细化职责任务,压实履职责任。为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对乡村振兴工作部署,加强和规范驻村工作队选派管理,结合峰峰矿区实际,峰峰矿区区委组织部、财政局、农业农村局等5部门联合印发了《峰峰矿区乡村振兴驻村干部选派管理办法》,从宣传党的政策、建强村党组织、推进强村富民、提升治理水平、为民办事服务五大方面做出明确规定,将驻村工作队年度工作任务细化量化清单化,增强驻村工作队的工作针对性,提高驻村工作实效。
严肃工作纪律,提升工作效能。峰峰矿区区委组织部组成专门督导组,不定期对驻村情况进行明察暗访,常态化对驻村工作队到岗履职、乡镇党委履行属地管理职责、派出单位履行跟踪管理和支持保障等情况进行督查调度,压紧压实乡镇党委和派出单位管理职责,倒逼驻村工作队到岗履职。对履职不到位、工作不尽心的干部,采取提醒警告、书面督办、约谈诫勉、实行召回“全链条”式问责机制,既追究当事人的直接责任,又追究乡镇和派出单位管理责任,确保驻村工作队驻得下、干得好、见实效。
强化待遇保障,激发干事活力。专门将驻村工作经费列入财政预算,每年为每个驻村工作队安排工作经费8万元,共计104万元,用于驻村干部驻村期间必要的办公用品、学习资料等购置,对驻村干部的住房、伙食、取暖等生活费用进行补助,为39名驻村干部安排定期体检,办理任职期间人身意外伤害保险,按规定报销医疗费,全力做好驻村干部风险保障工作,切实解决他们的后顾之忧。同时,峰峰矿区区委组织部及派出单位建立驻村干部重点培养对象台账,在乡村振兴一线考察识别干部,对任职期间表现优秀、实绩突出的在年度考核评优评先中予以倾斜,成绩特别突出的优先提拔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