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闻    |    城市远洋    |      原创      |      视界      |    直观中国    |    老外在河北    |    热点专题     |     相约冰雪    
汤宝俊先进事迹在河北省干部群众中引起热烈反响
2021-05-20 09:29:58来源: 河北新闻网编辑: 张瞬晗责编: 曲浩

  汤宝俊先进事迹在河北省干部群众中引起热烈反响

  以先进模范为镜践行初心使命

  从警16年来,他把热情和忠诚奉献给公安事业,在平凡的岗位上作出了突出贡献,用生命践行了人民警察为人民的初心和使命。连日来,汤宝俊同志先进事迹在河北省广大干部群众中引起热烈反响。大家表示,要以先进模范为镜,向先进典型学习,自觉践行新时代共产党员的初心和使命,履职尽责、勇于担当、砥砺奋进,为加快建设经济强省、美丽河北贡献力量。

  5月18日,唐山市公安机关举行汤宝俊同志先进事迹报告会。汤宝俊生前的战友同事分别从不同侧面,深情讲述了汤宝俊的先进事迹,报告感人至深,催人奋进。汤宝俊的战友、唐山市曹妃甸区公安局垦区治安分局民警侯晓光表示,面对新形势、新任务,一定要继承汤宝俊同志为党分忧、为国尽责、为民奉献的精神,永远做党和人民的忠诚卫士。作为与汤宝俊在同一办案组的战友,民警曹勇说,汤宝俊的榜样力量会永远激励着大家,做一名“四个铁一般”的公安战士,不负新时代、保驾新征程。

  “当前,我们正在开展党史学习教育和政法队伍教育整顿,汤宝俊同志的先进事迹无疑就是发生在我们身边最感人、最亲切、最鲜活的警察故事,是‘励警做事’的优秀典范。”唐山市副市长,市公安局党委书记、局长闫泽利表示,学习汤宝俊同志英模事迹,会促使我们更好地“学党史、悟思想、办实事、开新局”,会促使我们更好地践行训词精神,勇担新时代赋予公安的新使命,会促使我们更好地推进队伍教育整顿,打造一支党和人民信得过、靠得住的公安铁军,以坚定的信念、昂扬的斗志、扎实的工作、辉煌的业绩向建党100周年献礼。

  “汤宝俊同志从警以来始终战斗在派出所和刑侦一线,充分体现了忠诚担当、攻坚克难、无私奉献、勇于创新的新时代刑警精神。”省公安厅刑事警察总队政委李泓泽表示,全省刑侦战线要迅速掀起向汤宝俊同志学习热潮,加强思想淬炼、政治历练、实践锻炼,继续深入打击违法犯罪活动,在扫黑除恶、命案积案攻坚、反电信网络诈骗等战场上勇于担当作为,以“我为群众办实事”为出发点,保民生、破小案,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切实履行好党和人民赋予的新时代使命任务。

  “汤宝俊从警16年来,凭着对党和人民的无限忠诚,对公安业务的刻苦钻研,成为同事公认的破案能手、反诈专家、反逃先锋,他虽然离开了我们,但他的精神将永远激励着我们不断前进。”省委政法委政治安全处副处长高远说,结合正在开展的党史学习教育和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大力宣传以汤宝俊为典型代表的政法英模事迹,用身边事教育身边人更具有说服力、亲和力和感染力,有利于进一步激发政法干警履职尽责、担当作为。作为政法战线的一员,在深入学习、宣传英模先进事迹的同时,更要从中汲取精神养分、感悟精神力量,将其转化为实实在在的行动,为推动政法事业发展贡献力量。

  “在准备报告会过程中,听来自唐山的群众代表讲了很多汤宝俊打击犯罪、服务群众的故事,我深受感动,也深受启发。”5月18日,在全省公安机关“公安心向党 护航新征程——我做的群众最满意的一件事”报告会现场,刚走下讲台的秦皇岛市公安局刑警支队民警刘东动情地说,“汤宝俊是刑警队伍的杰出代表,是我们学习的优秀楷模。我们不仅要学习他的事迹,更要学习他政治坚定、献身使命的崇高境界,学习他捍卫正义、舍生忘死的职业精神,立足本职岗位,坚决打击违法犯罪,尽心竭力为群众排忧解难,用忠诚担当维护社会稳定,守护一方平安。”

  连日来,汤宝俊同志先进事迹引起广大网友热议。网友“小超人”:汤宝俊同志用实际行动向我们诠释了一名人民警察、一名共产党员对理想信念的坚守、对本职工作的热爱和对基层事业的奉献。作为一名共产党员,要学习他时刻不忘初心、勇于献身使命的精神。网友“我是豆小豆”:英雄忠诚无悔,生命铸就丰碑!汤宝俊不畏牺牲、勇斗歹徒的精神令我深深折服,他的事迹必将激励我以更加坚定的决心、更加高昂的精神状态投入到平时的工作中。网友“油麦菜”:汤宝俊这样的英雄令人敬佩,他的行为不愧为一名优秀的共产党员。在建党百年之际,希望我们的党员队伍中出现越来越多汤宝俊这样的英雄,我们的国家会建设得越来越好。(记者 尹翠莉 王育民)

国际在线版权与信息产品内容销售的声明

1、“国际在线”由中国国际广播电台主办。经中国国际广播电台授权,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独家负责“国际在线”网站的市场经营。

2、凡本网注明“来源:国际在线”的所有信息内容,未经书面授权,任何单位及个人不得转载、摘编、复制或利用其他方式使用。

3、“国际在线”自有版权信息(包括但不限于“国际在线专稿”、“国际在线消息”、“国际在线XX消息”“国际在线报道”“国际在线XX报道”等信息内容,但明确标注为第三方版权的内容除外)均由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统一管理和销售。

已取得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使用授权的被授权人,应严格在授权范围内使用,不得超范围使用,使用时应注明“来源:国际在线”。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任何未与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签订相关协议或未取得授权书的公司、媒体、网站和个人均无权销售、使用“国际在线”网站的自有版权信息产品。否则,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将采取法律手段维护合法权益,因此产生的损失及为此所花费的全部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律师费、诉讼费、差旅费、公证费等)全部由侵权方承担。

4、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国际在线)”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丰富网络文化,此类稿件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5、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他问题需要与本网联系的,请在该事由发生之日起30日内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