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两人“私占”共享单车被刑拘

2017-07-28 16:49:52  来源:新华网  责编:董健雄

  记者从河北省石家庄市藁城区公安局了解到,分局民警近日抓获两名涉嫌盗窃共享单车的犯罪嫌疑人唐某、黄某。尽管嫌疑人只破坏和盗取了两辆单车,但其单价已超过2000元,窃取一辆就已达到法律规定的盗窃罪起刑标准。

  7月23日16时许,摩拜共享单车公司员工根据定位系统提示,在藁城区九门乡一工厂内发现两辆共享单车,其中一辆电子定位锁已被拆卸,另一辆单车的电子定位锁正在被嫌疑人拆卸,随即共享单车公司员工报警。

  接到报警后,藁城区公安局九门派出所民警立即赶到,将其中两名嫌疑人抓获。经讯问,唐某、黄某对2017年6月份,驾驶一辆白色皮卡车,将位于机场路和307国道交叉口西北角公交站前的两辆摩拜共享单车盗走,用于自骑,并对单车电子定位锁进行拆卸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

  记者采访了解到,目前各品牌共享单车总计已在石家庄市投放了20多万辆,破损故障因素中人为破坏占据第一位。本案中被偷拆的是摩拜一代单车,其价格在每辆3000元左右,两辆单车共计6000元左右。

  河北省世纪方舟律师事务所律师翟亚星表示,根据我刑法及有关司法解释规定,个人盗窃公私财物价值人民币1000元至3000元以上即是“数额较大”。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目前犯罪嫌疑人唐某、黄某已被刑事拘留、另有一人在逃,案件正在进一步审理中。(记者 杨帆)

国际在线版权与信息产品内容销售的声明:

1、“国际在线”由中国国际广播电台主办。经中国国际广播电台授权,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独家负责“国际在线”网站的市场经营。

2、凡本网注明“来源:国际在线”的所有信息内容,未经书面授权,任何单位及个人不得转载、摘编、复制或利用其他方式使用。

3、“国际在线”自有版权信息(包括但不限于“国际在线专稿”、“国际在线消息”、“国际在线XX消息”“国际在线报道”“国际在线XX报道”等信息内容,但明确标注为第三方版权的内容除外)均由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统一管理和销售。

已取得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使用授权的被授权人,应严格在授权范围内使用,不得超范围使用,使用时应注明“来源:国际在线”。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任何未与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签订相关协议或未取得授权书的公司、媒体、网站和个人均无权销售、使用“国际在线”网站的自有版权信息产品。否则,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将采取法律手段维护合法权益,因此产生的损失及为此所花费的全部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律师费、诉讼费、差旅费、公证费等)全部由侵权方承担。

4、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国际在线)”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丰富网络文化,此类稿件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5、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他问题需要与本网联系的,请在该事由发生之日起30日内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