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闻    |    城市远洋    |      原创      |      视界      |    直观中国    |    老外在河北    |    热点专题     |     相约冰雪    
鼓干劲 树典型 聚力量——沧州市运河公安分局开展“两优一先”评选活动
2022-07-01 12:49:29来源: 中央广电总台国际在线编辑: 李雨馨责编: 冯薇薇

  为进一步发挥基层党支部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沧州市运河公安分局开展“两优一先”评选活动,凝聚公安力量,学习先进典型。

  从警为民 初心不改

(原创)鼓干劲 树典型 聚力量——沧州市运河公安分局开展“两优一先”评选活动_fororder_图片1

  徐伟方深入辖区学校开展法制教育宣讲

  徐伟方,男,汉族,党龄13年,现为沧州市公安局运河分局公园派出所副所长。从警16年来,徐伟方荣获“个人三等功”五次、“个人嘉奖”四次、“优秀共产党员”和“先进个人”奖项多次。

  徐伟方始终牢记“服务人民”的入警誓言,一心为民、始终如一、清正廉洁、无私奉献。在工作中,为预防辖区学校青少年违法犯罪,徐伟方深入辖区25家中、小学及幼儿园开展法制教育宣讲,督导学校建立健全机制,得到辖区群众的广泛好评。在生活中,徐伟方主动帮扶辖区困难群众,坚持在过年过节期间去看望慰问。

  徐伟方说:“身为一名党员民警,在群众需要我时,我要迎难而上为群众解决燃眉之急,要在破解难题中展现担当。我会时刻不忘初心、牢记使命,明所想、知所为,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理念,把人民群众的利益放在心中最高位置,切切实实做到为人民服务 。”

  不忘初心 砥砺前行

(原创)鼓干劲 树典型 聚力量——沧州市运河公安分局开展“两优一先”评选活动_fororder_图片4

赵鑫(右)审查案件

  赵鑫,女,汉族,党龄11年,现为沧州市公安局运河分局法制大队民警,2020年9月被评为“暑期安保工作成绩突出个人”,曾荣获“个人三等功”一次、“个人嘉奖”一次。

  赵鑫在法制大队工作期间,坚持以法治理念为统领,把规范执法贯穿于公安工作始终,通过严格审查各类案件、针对案件问题进行执法质量考评、加强法律文书管理,拓宽执法监督的深度和广度等方面,切实提高执法规范化水平。赵鑫以对党、对人民无限忠诚的奉献精神和对公安事业执着追求的争先意识,努力练就了过硬的法律素质和攻坚克难的工作能力,用实际行动践行着共产党员的庄严承诺。

  赵鑫说:“作为一名公安法制工作者,我要发挥共产党员先锋模范作用,不忘初心,砥砺前行,不断锻造自身过硬本领,切实履行工作职责,竭尽全力为公安法制工作贡献力量。”

  牢记使命 不懈奋斗

(原创)鼓干劲 树典型 聚力量——沧州市运河公安分局开展“两优一先”评选活动_fororder_图片5

姜晓冬(左)处置舆情信息

  姜晓冬,女,汉族,2002年参加公安工作,党龄13年,2009年调入运河刑警大队综合中队,其间连续多年被评为“优秀公务员”,曾荣获“个人三等功”一次、“个人嘉奖”两次,2021年荣获“平安狮城满意警队成绩突出个人”荣誉。

  2022年年初,姜晓冬调至网安大队工作。面对新的工作内容,姜晓冬积极学习、主动进步,迅速进入角色、适应岗位。上半年,姜晓冬处置舆情信息300余条,协助办理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案件20起,参与打击处理犯罪嫌疑人46人。姜晓冬走访检查辖区互联网企业,查处问题100余处,处罚辖区互联网企业15家。在沧州市突发疫情期间,姜晓冬抛下一对年仅两周岁的儿女,毅然投入抗疫工作,吃住在单位,昼夜在岗位,连续加班奋战20天,共计梳理涉疫数据4627条,清理网上涉疫谣言96条,为疫情管控工作取得全面胜利提供了强有力保障。

  姜晓冬说:“百年征程波澜壮阔,百年初心历久弥坚。我要以党的旗帜为旗帜、以党的方向为方向、以党的意志为意志,守住初心,担好使命,以实际行动践行‘人民公安为人民’的庄严承诺。”(文/图 王珊珊 陈世彬)

国际在线版权与信息产品内容销售的声明

1、“国际在线”由中国国际广播电台主办。经中国国际广播电台授权,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独家负责“国际在线”网站的市场经营。

2、凡本网注明“来源:国际在线”的所有信息内容,未经书面授权,任何单位及个人不得转载、摘编、复制或利用其他方式使用。

3、“国际在线”自有版权信息(包括但不限于“国际在线专稿”、“国际在线消息”、“国际在线XX消息”“国际在线报道”“国际在线XX报道”等信息内容,但明确标注为第三方版权的内容除外)均由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统一管理和销售。

已取得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使用授权的被授权人,应严格在授权范围内使用,不得超范围使用,使用时应注明“来源:国际在线”。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任何未与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签订相关协议或未取得授权书的公司、媒体、网站和个人均无权销售、使用“国际在线”网站的自有版权信息产品。否则,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将采取法律手段维护合法权益,因此产生的损失及为此所花费的全部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律师费、诉讼费、差旅费、公证费等)全部由侵权方承担。

4、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国际在线)”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丰富网络文化,此类稿件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5、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他问题需要与本网联系的,请在该事由发生之日起30日内进行。